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资企业增资流程
  1、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准备材料:
  1、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请示(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议(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其它文件:如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原件)、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证明(复印件),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复印件)
   三、外商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需先缴付20%的新增注册资本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规定:
  1、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2、外商投资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新设的外资企业,有关资本的投入时间可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并最长出资时间不能超过2年。
  对于增资的外资企业,在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时就应该投入新增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也应在两年内缴付。
  对于准备增资的外资企业,上述变化非常重要,否则,经过外经贸部门批准之后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耽误企业办理其他事项。请留意政策变化。
  以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流程,首先它需要企业向相关的部门提交申请书等文件,如果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即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另外,如果要进行增资,在进行变更登记的时候,股东们应投入至少20%的新增注册资金,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缴清。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担任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即使是一个人也可以设立公司。当然这里的一个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当然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实际上他们所设立的公司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很多人都不了解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担任不是股东是否可以?下面为您介绍。一、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担任不是股东是否可以不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提供资料: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 3、 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隐名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大股东或者其他股东有滥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是可以起诉股权的,要求侵权股东承担责任,起诉时依据实际情况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比较可悲的是,这两个职业往往都被各自的客户寄予了如前所述的期望)。那么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是什么?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后减少法律损失”,而重中之重当然是对法律风险的把控...


·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告诉公司吗
      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告诉公司吗?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后,会通过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一般来说,拟定合同时,双方会约定合同的到期日期,在合同到期之前,若双方没有异议的,可以进行续签,但若是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公司合同到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告诉公司吗? 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因为经营得当,可能会不断的开设分公司。尽管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分公司在运行的时候,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也是需要遵循我国的法规制度的。比如,分公司的法人章也是需要办理的。那么,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呢? 一、分公司法人章的作用是什么? 需要的 分公司办银行开户许可证需要: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


·2023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一、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一、注册了公司一直没营业怎么办 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 注册公司原则上必须经营,长时间不经营可以依法吊销,但是实践中很少吊销。 公司如果长期不经营了,需要去工商,国税地税办理公司注销业务,而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未办理注销手续,法人会进入工商,国税地税系统黑名单,将不能再成立新公司,而且税务系统的黑名单是终身的,法人将一直不能再国税地税系统开展相关业务,而且时间越来,所缴...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的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部分,对不同部分的损失应适用的不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鼓励创业,有很多关于创业的政策,现在应该算是创业的一个黄金时期,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创业,那么创业就会涉及到注册公司的问题,很多创业者都会疑惑,新公司注册要多久,新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新公司注册要多久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公司法人董事长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公司法人董事长必须是同一个人吗?公司法人和董事长不一定是同一个人,《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组建公司时拟定的公司章程如何规定。二、法人所具备的四个条件(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