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合伙人信息、合伙宗旨、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清算、违约责任及其他。
  
  二、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合同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给出了两人合伙合同范本,解决了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的问题。两人合伙开办企业是好事,在签订合伙合同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开办企业的特点以及合伙人的实际情况,灵活使用合同范本,把可能存在争议、存在疑问的地方都写入合同。如签订合同后,仍有需要补充说明的,可以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可以支付违约金么?合同您都很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合同,因为使用的普遍,法律方面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时也有对违约的规定,有些人签署的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有一方违约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告诉您怎么解决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有一方违约这样的问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不代表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方式又不一样。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非上市公司,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03条规定:...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助履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具体的原则规定是什么?诚...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应当认定在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以下是几个常见情景的...


·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算?
       一、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算? 合同违约金一般应当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来确定,在法律上有违约金不得超过30%的规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 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
      合同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怎么处理?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那到底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障。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无效,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自始无效是从合同成立时就无效;确定无效是确定无疑地无效,这与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由权利人确定不同;当然无效是指合同无效不以任何人主张和法院、仲裁机构的确定为要...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需要在劳动合同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
      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 合同书写格式要求具体有哪些 一、页面格式与编码 1、页面设置 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符间距,行间距为多倍1.25。 2、页码编辑 正文开始设置页码,页码起始数字为1,形式为普通阿拉伯数字,置于页面底端居中。 二、字体与字号 1、封面部分 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签约双方、签约时间 1.1、合同编号为黑体、四号、文本左对齐; 1.2、空两行书写合同名称,仿宋字体,一...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一、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 1、居间人收取居间报酬的条件应严格限定为“促成合同成立”即可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由上述规定可见,居间人的义务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即视为已完成居间...


·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电器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