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疗纠纷律师教你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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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疗纠纷律师教你该注意什么? 一、聘请能够调用医学资源的律师
医疗官司确实难打,一是专业性强,二是耗时、耗精力,而且在您的印象中,患方是输多胜少。其实,从专业的角度看,有相当比例的医疗官司患方之所以败诉,很大的原因就是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 客观地说,医院每天面对的就是患者,而患者与医院打交道只是偶尔,发生医患纠纷的更是少数,多数人都是第一次碰上,这里面就存在一个经验问题,因此要尽量选择一个能够根据需要准确调用医学资源的律师参与诉讼。能够请到医疗专家出庭为患方作证往往会起到显著的作用。
二、找准切入点抓大放小
许多参与了诉讼的患方都有这样的体会,尤其是那些通过“博览群书”,自认为掌握了一定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在法庭上,他可能会与院方就一个具体问题争得不亦乐乎,可到头来的判决却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准确的切入点,只在自己认为很重要的地方与对方纠缠,其实那个问题从整个治疗过程来看,也许仅是个枝端末节的小问题,或者是根本起不到关键性作用的问题。 说起来,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门诊开始,要经过入院、手术、术后恢复等很长的过程,中间涉及许多环节。因此,选准切入点非常关键。
三、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侧重点
还有一个诉讼技巧非常重要,就是面对不同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态度与策略。 面对法官,不要就专业的医疗学术问题与法官辩论。要如实陈述事实,可以包括自己的一些感受,但用词一定要注意;面对鉴定专家,不要就医疗服务态度问题进行纠缠,患方只讲明单纯的事实即可,最好避免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对医院和医生加以评论。
四、律师接受医患双方当事人咨询的一般原则:
(一) 悉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争议焦点问题应制作记录,
(二)科学客观分析案件事实,不偏听偏信,不随意解答医学疑难问题,不盲目定性,不夸大其词,不过分炫耀,避免误导,
(三)对于律师暂不具备参与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
(四)充分评估案件的处理结果和风险,并实事求是告知咨询人,
(五) 息纷止争,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用符合医学和法律的观点,争取理性解决纠纷问题。
五、 在案件受理前
律师以面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时,可先了解案情概要并告知当事人备齐书面材料,告知咨询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律师在解答咨询时应当首先了解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律师可以从以下方面选择了解:
(一)对患方的了解~可结合患方提供的病历资料:
(二)患者到医疗机构诊疗时的疾病状况,
(三)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情况, 是否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进行相关手术治疗、患者目前的诊疗情况,包括伤残或死亡情况, 是否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是否存在多家医疗机构诊疗的情况,
(四)病历复印或封存情况、与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的保存情况, 如果患者已经死亡,患方对死因是否持有异议, 是否对医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是否向医疗机构或寻求其他途径正在处理的情况、发生医疗纠纷的时间等相关信息。
(五)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信息的深入了解
六、律师接待咨询时应当填写《律师接待咨询记录表》
以便为委托人提供后续法律服务时保持对基本案情的了解并方便当事人查询。
通过以上安徽医疗纠纷律师的支招,我们大概可以明白:打关于医疗纠纷的案子最好聘请一些拥有与医疗知识相关技能的律师,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诉讼,面对不同的角色应使用不同的诉讼技巧。律师应该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以及病历以及他们的诉讼请求,当然律师还得了解被告的各种相关情况。了解的事实情况越多越真实更有利于提高诉讼的胜算。同时,希望政府能够把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落到实处,医疗纠纷减少,百姓的生活才会越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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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我国法律中对于隐私权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从名誉权着手的。而且,在一些医疗法规、规章中,患者隐私权概念比较模糊,毕竟临床医疗中,很多因素是不好掌控的,怎样算是侵犯患者隐私,这类案例应该如何解决等问题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我国相关立法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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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
(二)严格门诊规章制度的管理。
医疗活动是在各种规章制度控制下有序运行的,如消毒隔离、操作规范、病历书写、文明用语等,不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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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现在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对于病情来说现在的技术依然不能保证可以完全治愈患者,这也是不少医疗纠纷发生的诱因之一,当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不少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患者医疗纠纷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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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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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自然不涉及过错认定的问题; 而医疗伦理损害的主要表现就是医务人员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告知义务与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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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应该如何正确处置医患纠纷?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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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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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一、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2000元至5000元保外就医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无限期保外就医罪犯刑期执行已满或病已痊愈;收监执行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二、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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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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