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如今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离婚肯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具体来说,夫妻因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院在判决时要注意公平地补偿,以平等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照顾家庭投入较多一方的利益。(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要是夫妻因为家暴离婚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但根据当事人具体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也就导致对财产的分割不同。
  
  
  


·离婚夫妻该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离婚律师归纳有以下几个原则: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
      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公民在离婚时,只能分配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的分配依旧是一个难点问题,故而立法机关制定更为详细的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职员在离婚之时,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分配房产,承担自己的义务。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分配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8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


·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收入高很多怎么分配?
      当今时代,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离婚的话,所要面临和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部分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在日常生活中男方的收入远远高于女方,很多人针对这一情况,不知道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怎样进行分割。所以我们针对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收入高很多怎么分配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离婚财产分割男方收入高很多怎么分配? 1、如何调查配偶一方的收入状况 离婚诉讼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状况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以及确定子女...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


·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父母离婚之后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双方离婚之后最大的矛盾之一。在争夺抚养权时很多家庭都会闹上法庭。对于全职妈妈来说争夺抚养权并不容易,那么全在妈妈争抚养权具备什么条件更容易?下面为各位,母亲准备一下材料参考。 全在妈妈争抚养权具备什么条件更容易? (一)抚养权确定都有什么标准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的救济与赔偿。对此类损害必须由国家负责赔偿。可见,民事错判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孩子抚养权通常情况下都是归父母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方去世,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方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方父母不给,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孩子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思情况下,未满18周岁优先归母亲抚养。如果已经年满18周岁由孩子决定跟谁过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


·国家规定可以剖腹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国家规定剖腹产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 剖腹产是产妇无法完成自然分娩情况下的选择,如宫颈已开,如果出现胎心不好的情况,为了婴儿安全考虑,可能会选择剖腹产、如果医生确定孕妇因某些因素进行阴道分娩可能产生风险,便建议采取剖腹产。 二、国家规定的剖腹产指标 ? 1、胎儿窘迫: 这是由于胎儿缺乏氧气而陷于危险状态,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于120/min情况就更危急。 2、胎儿过大: 胎儿体积过大无法经由骨盆腔生产。例如:...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同时,《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