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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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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除花园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用地:212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花园村以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34500元/亩;菜地:41400元/亩;果园:41400元/亩;茶园:41400元/亩;精养鱼池:41400元/亩;林地:24150元/亩;未利用地:172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28000元/亩;菜地:33600元/亩;果园:33600元/亩;茶园:33600元/亩;精养鱼池:33600元/亩;林地:19600元/亩;未利用地:140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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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土地使用权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1、付给余期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提前收回使用权时,出让方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等因素,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依土地使用者的损失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补偿的费用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即出让方与使用方协商,将另一快地的使用权与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交换时,双方商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费和换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进行结算。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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