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他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三、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
  由于事故认定过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到运动力学、刑事侦查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应坚持以下原则:
  1、 全面审查的原则。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
  2、质证原则。“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事故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也不例外,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3、 不对等原则。控辩双方在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上是不对等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检察机关作为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控方比辩方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因为检察机关作为控诉机关,不仅具有控诉职责,更具有查清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其取得的证据也是证明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控方在法庭必须提供支持责任认定成立的证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为它关系着一个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负多大的法律责任。所以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一定要严谨负责,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任何异议可以在三日内进行复核申请。更多专业知识,欢迎咨询律师,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
  
  
  


·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
      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查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您的疑惑,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沟通。一、交通事故人伤无责赔付怎么处理?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责任一方是不要赔偿的;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的事故,无责任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交通事故追尾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追尾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伤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 (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正式 □合同 □临时 □其他)员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其因发生交通事故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上班工作。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其间工资总计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是指什么?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是指什么?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交通事故的诉讼标的额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因造成人员伤亡而需要进行赔偿的金额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是不可以的,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按交付期限计算赔偿违约金。 退房原因要有依据,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来退房,无约定的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内容来...


·找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
      找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现在代驾服务非常流行,不少人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司机将车开回家。有些代驾司机水平有限,在开车过程中会发生交通违章,这时就涉及到扣分和罚款了。如果处理好,就容易同代驾公司发生纠纷。那么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 正规的代驾公司在服务顾客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包括在规定代驾时间段内,由于代驾人导致扣分、罚款的情况由所在公司负责,与被代驾人无关。同样,若由于代驾人的原...


·商业车险出险后退保可以吗
      商业车险出险后退保可以吗?随着交通的发展,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一般来说,买完车之后,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车主都会入一些保险,在这些保险里面,除去必须要买的交强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商业车险。因此,商业车险出险后退保可以吗这个问题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下面我们就为您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商业车险出险后退保可以吗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部分交强险和商业险。     商业险部分,随时可以退,安天计费,但是!发生理赔的商业险严禁退保(拒赔也算,单自己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范本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范本 甲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 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


·一、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判刑?
      一、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判刑? 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 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 实践中,...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
      是不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了意外的,此时就一定能够认定为交通事故,从而按照我国对交通事故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一些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算交通事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算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中有各类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