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由于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对当事人来讲影响比较大,因此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都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请律师肯定少不了费用的支付,那么此时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
  
  (二)代理行政案件;
  
  (三)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代理仲裁;
  
  (六)担任法律顾问;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八)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同时,第四条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收费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各地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
  
  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3、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二、怎么找刑事辩护律师?
  
  1、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
  
  一般的律师事务所都会向你介绍专业的刑辩律师,要与律师进行充分交流以后,再决定聘请你认为合适的律师。
  
  2、通过网络查找。
  
  网络上的情况较为复杂,但是比较容易操作,信息也非常丰富。应当多考察律师的阅历和经办的案件,可以做一些比较。最好不找“万金油”律师,律师什么法律都擅长是不现实的。
  
  3、通过名案可以寻找到名律师
  
  。许多有背景的被告人都会委托资深刑辩律师辩护,案件被广为报道,律师的名字也就较容易被发现。但是,资深刑辨大律师的收费不菲,一般人家较难承受。
  
  总之,在遇到被司法机关刑事追诉而需要委托辩护律师的时候,不能背着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同时,由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水平不一,也不能走“越是大律师越好”或是“收费越低越好”两个极端,应当量力而行。以上就是对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的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罪的构成累犯吗?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罪的可以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


·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案件,在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的,或者是有新的证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罪犯本人,如果罪犯是未成年的话,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罪犯的近亲属,有权利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需要有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判决书,上诉人收到的时间,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写明上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上诉人需要进行签名。对于刑事案件的上诉...


·疫苗造假责任人的量刑是多久
      在假疫苗事件当中,有关部门是否有真正的监督到位这是需要给出民众一个明确的解释的,同时,这种祸国殃民的行为人们自然第一时间就会想到疫苗造假主要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其实疫苗造假主要是涉嫌违反了刑法当中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按照此次疫苗造假带来的恶劣影响,疫苗造假责任人的量刑很可能是无期徒刑。一、疫苗造假责任人的量刑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修正)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


·对于刑事开庭流程是什么?
      对于刑事开庭流程是什么?(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根据能够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具体分为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一般是由受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自诉案件也有一定的范围限制。那么您知道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吗?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怎样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首先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超出自诉案件范围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或反映;其次提出刑事自诉要有事实和法律依...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才会认定构成诈骗罪。那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认定诈骗罪应注意该罪与其他几个罪名的界限: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一、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是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的相关罪名,比如说进行他人身体的殴打,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的还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才不会出现错误。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吧。 一、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