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二、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同其它著作权一样,软件著作权也有主体和客体之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享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与之对应的客体是计算机文档及程序。当软件开发完成后,实际开发人就享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他人不得抄袭。
  
  
  


·禁止抢注商标,需要怎样办理
       一、禁止抢注商标,需要怎样办理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
      两家公司都有商标算侵权吗?两家公司都有商标不算侵权,对于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抄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二、商标侵权的类型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标照按照下列顺序计算:1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 、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具体可以参考以下一些法律条文:1、《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


·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一、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1、版权变更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版权变更的费用 版权查询费用官费200元每件,办理转让申请官费每件300元,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一笔代理费。 二、什么是著作权变更 著作权变更是指在著作权存续期间,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内容等发生变化。 根据作者人格权专属...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一般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


·注册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
      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二、注册商标在续展期内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点:1、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展期内还是...


·商标续展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续展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二、商标续展如何申请(一)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二)注册申请 首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


·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起
      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在购...


·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多少?
      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多少?一般专利起诉时间是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一些持续进行的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专利权被侵害起三年内未予追究,当权利人提起侵权之诉时,权利人的专利权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侵权人仍然在实施侵权行为。对于这种连续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从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止已超过二年的,法院一般仍然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