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为公司
  
  第二种情况,如果股东是公司,则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这一问题,其答案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股东为自然人,只有在溢价转让股权的时候才需要缴税,平价转让股权无需缴税;若股东为公司,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


·无责交强险赔偿如何进行?
      如果我们在被强制购买交强险的时候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条款就会发现其中的理赔项目中包含了无责赔偿,而我们都知道事故中的确也可能出现一方没有责任而另一方全责的情况,交强险作为后期的保险赔偿此时就需要针对事故进行理赔,那么,无责交强险赔偿如何进行? 一、无责交强险赔偿如何进行? 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


·如果车追尾要不要赔误工费
      如果车追尾要不要赔误工费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者家属一般会通过委托律师...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是不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只需要经过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次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就可以。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 一、赔偿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
      摩托车撞死人无钱赔偿怎么办赔偿可以协商处理,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如果是全责或主要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和解。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就是既要出钱也要坐牢,不出钱就多判几年,出钱就少判几年。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一、租房子住物业费由谁来交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二、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