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在医疗保险体系方面的建设也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上海的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而年龄较小的儿童可以缴纳上海城镇居民保险。中小学生因看病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以进行适当的报销。那么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下广大上海市民。
   一、上海城镇医保适用对象是谁?
  凡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居民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贴、职工医保基金划转和专项资金组成。
   二、上海城镇医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暂定为: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240元;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360元;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费480元;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
   三、上海城镇医保报销比例的多少?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一)70周岁以上的人员,住院支付70%,门诊急诊支付50%;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60%,门诊急诊支付50%;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
  参保人员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
   四、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
  (一)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居民医保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二)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手续或者未携带就医凭证的,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后,可以在3个月内,凭本人就医凭证、医疗费收据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
  (三)参保人员就医次数或者医疗费用出现异常情况的,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可以改变其费用结算方式,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经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由此可见,上海城镇居民保险主要针对是上海户籍人口,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及婴幼儿都是居民医保的对象。其中居民医保的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都因为居民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报销手续也很简单,居民携带医药费凭证和医保卡到医保管理中心申请报销即可。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上海城镇医保怎么报销等知识的解答。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二、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


·医疗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要写明: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二、被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用人单位有权与医疗期满但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程序上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发给一个月的代通金。同时,该条规定也隐含了这样一个意思: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第一天应当到单...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被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应该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Ⅰ级伤残100%本人工资×24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类型有几种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2)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不良结果的条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3)在复合原因造成的结果中,要分清主要责任人员和次要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的大小。 (4)要区分具体实施人员的直接责任与指导人员的直接责任...


·医疗事故后调解方式有哪些
      1、发生医疗纠纷时,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如下3种。第一,由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第二,由有关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在医患双方自行调解的情况下,需要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责任以及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可就达成的协议,签订书面的调解书。而调解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事实,医疗事故等情况,双方应确定医疗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等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保存。第三种情况就是由有关行政卫生部门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双方当事人作为争议双方。...


·医疗事故鉴定价格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价格是怎样规定的?在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为对受事故伤害程度和负责任方进行判断和追究,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进行明确,那么一旦医疗事故发生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程序。那么医疗事故鉴定价格是怎样的,又由谁来预缴呢,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呢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索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