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起诉到法院之后,也想知道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实践中,因夫妻间存在婚外情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由此可见,单纯的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必须符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二、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一定判决赔偿?
  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对过错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并非只要是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有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婚外情获赔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所谓同居,必须是持续一段时间的共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合同居的范畴。即使是收集到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赔偿的数量、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当然,在是否予以赔偿的衡量上,法官会考虑到经济因素、感情因素、诉讼因素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综合考量是否应当对无婚外情一方予以赔偿的问题。按照规定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因此就算起诉到法院的,有婚外情法院也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了的,那么才会作出离婚判决。不过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也是有可能以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或者某些不可预知的意外发生的是时候,家庭就会产生分歧了,那么家庭产生分歧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需要监护的人,那么对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对监护人的要求又是什么,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的。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 父母;(2)兄、姐。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 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2、结婚时间; 3、结婚地点; 4、婚后感情情况如何,有无具体事件,如第三者等; 5、离婚的原因; 6、双方就离婚事项有无沟通,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
      婚姻登记处不知道重婚么?因为目前婚姻登记的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甚至有的地方,还没有全省联网,所以有些情况下是不知道重婚的。另外,重婚罪不一定是都要去婚姻登记处进行两次登记,还有一种情况是:有配偶的情况下扔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种情况也可以视为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有2种类型:(1)登记重婚。这是非常少的,只有少数人是利用了婚姻登记机关没...


·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当婚姻无法继续维系时,离婚就成了双方的共同选择。离婚时,接踵而来的问题让人开始出现了困惑,新婚姻法的颁布,媒体上爆发了各种各样的报道,如“姑娘看完不敢结婚了”,“让女性成为了恐婚族”等等。其实,只要我们多了解新婚姻法的规定,理出条理来,就能学到维护自己利益的法律手段。那么,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如果离婚了,关于财产的分割,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就会原原本本的按照原告方的意见进行处理的。首先就是法院在办案的时候,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其次,即使是诉讼离婚案件,法院也是重证据的,所以当事人把材料提交到法院以后,接下来就是听候法院的通知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


·要求增加抚养费流程主要包括什么
      孩子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是上天赐予夫妻最好的礼物。夫妻因为某种原因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我们给予重视。因为抚养费关注着孩子的生活学习问题,对于健康成长有着关键的作用。但是,当协议中给付的抚养费不够支付孩子的生活、学习的时候,要求增加抚养费流程主要包括什么呢? 一、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
      一、小三到法院告要抚养费吗?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


·离婚时股票如何分割?
      1、《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票分割办法的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照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较稳妥的分配方案应该是以百分比的形式确定双方...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


·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因此即使在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的。若家里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注定只能由一方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了。此时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