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先享受,那么在享受的前提下就要进行贷款,房贷、车贷,在贷款时也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中也有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如果贷款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那么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
  
  1、 ?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二、各大银行违约金的数额
  
  1、 ?招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2、 ?建设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
  
  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
  
  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3、 ?农业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4、 ?工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 ?中国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利息违约金(按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违约金。
  
  6、 ?交通银行
  
  部分提前还贷规定最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最高不能超过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前还款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
  
  全部提前还款者需承担支付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但具体还款金额还需按照合同实施。
  
  7、 ?广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8、 ?光大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具体还要按照合同规定实施。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近年来的房贷车贷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多的人都进行贷款,那么对于您提出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这一疑问,在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我们还整理编辑了各大银行的贷款项目中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每个银行对于违约金的规定都各不相同,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您参考。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的,可以先行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1、欠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作为走法律程序的证据,更好地维权。2、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讲究技巧。有哪些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


·保密条款的内容?
      保密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保密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
      借条不可缺少的要素借条要当面写吗?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也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经常用到的“合同”。借条是一定要借款人亲自写,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


·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还有效吗?
      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还有效吗?借条超过了还款日期一般是还具有司法效力的,这是由于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是会影响到借条的诉讼时效。目前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那么也就是说在还款日届满起三年内,必须要有向债务人催收借款的相应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的话,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这些法定事由。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那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行使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在诉讼时效内。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二...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公司以这种财产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发生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的财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债务。另外,用作抵押的财产价值不一定与发生的债务额相等,当某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这样就有第一抵押债券、第二抵押债券等之分。在处理抵押品偿债时,要按顺序依次偿还优先一级的抵...


·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债权人自杀债务人有什么法律责任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一、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第一、小企业要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银行考察小企业的信用表现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 (1)银行信用。主要是看企业在现金结算业务上是否有违法结算记录、罚款等情况出现,以前的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还款等情况; (2)商业信用。主要是看企业与合作单位是否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生,是否按时偿还债务; (3)财务信用。主要是看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4)纳税...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一、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 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 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不少地方也对禽...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一、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二、民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