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一、汽车理赔时间是多久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二、汽车理赔的流程怎么走?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由上可知,汽车理赔时间一般来讲是六十日,保险公司在受到车主要求赔偿的申请时,应该在六十日之内给予车主答复,如果符合理赔条件的,应该及时给车主支付理赔金,如果保险拒绝支付理赔金时,车主可以在2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交通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限额的,肇事车辆未参交强险,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有责任吗?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也是需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现在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
      现在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些人为了改善生活,想买个小汽车作为代步工具。而其经济情况又不好,不能全款购车,只能通过贷款的形式。土地使用证是房子重要的证件之一,那么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这方面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能供车吗?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那可以申请贷款,但是贷款用途的话你要想下办法了,因为如果贷款用途是购车的话,那贷款性质就是综合授信贷款了,这类贷款的话需要房地产抵...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法院交罚金交到什么地方
      法院交罚金交到什么地方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无限额罚金制。...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旅游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一、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交付与简易交付的区别主要是交付的方式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1、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2、 指示交付,发生的前提是出卖的标的物既不是由出卖人占有,也不是由买受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占有,当出卖人将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的时候交付完成。 3、 占有改定,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的问题。有些夫妻还因此争吵,都想写自己的名字。那么,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 婚后买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离婚的过错,男女平等,照顾老人等...


·房屋交付是否必须竣工验收?
      商品房交付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将交房条件约定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于“竣工验收”的具体实施建设部颁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得非常清楚: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同时还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只要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


·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
      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 一、机动车必须交交强险吗?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