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对于财产类的犯罪,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除了会判处主刑外,同时还有可能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这样的附加刑。既然法官判了罚金的话,那么罪犯就应当按照要求实际交纳,那要是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罚金是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所判处的一种经济制裁刑罚手段,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判处罚金的权力,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二、刑事判决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的范围,只限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用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在没收的财产中酌情偿还。如果在没收的财产中,有罪犯利用犯罪手段获得的他人财产,经原主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将原物退还原主。对于没收的财产,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部门,任何机关、个人都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压价私分或变相私分。
  对于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部分的执行,应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经济困难没有能力交纳,另一种则就是恶意不交纳了。在后者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对罪犯进行强制执行。若属于前一种情况的话,则此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期交纳。
  
  
  


·汽车租赁是什么意思?
      汽车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汽车租赁是什么意思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二、汽车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 租赁是日常...


·单位租车出事故该怎么办
      单位租车出事故该怎么办由于很多单位的员工都比较多,因此要是有什么集体活动的话,则就有可能需要专门租大客车来使用了。而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单位租车出事故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租车出事故该怎么办出租、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直接可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或现成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的情况。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救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及时报警,当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固定、检查、拍照、绘图,随后会在弄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作为专业的事故处理人员,...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时间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


·车祸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一、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意识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并且会要求业主承担违约金,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补齐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如何理赔? 车身划痕险赔偿范围一般来说并不高,但是对于新买车的车主们来说,谁都希望自己的爱车能有一个多重的保障,所以对于爱车的外观尤为重视。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都会选择车辆划痕险进行投保。清楚划痕险赔偿范围,在出险之后积极保障自己的利益很重要。那么车身划痕险赔偿究竟在一个什么范围呢? 一、车身划痕险赔偿在什么范围 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额度:2000---2万)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
      车辆交强险怎么交? 随着保险行业的日益繁荣,车辆保险也变成了一种趋势。尽管车辆保险的种类繁多,在买车时首先要考虑的还是车辆交强险,车辆交强险是买车至关重要的一步。那么车辆交强险怎么交?所以今天和我们一起了解吧。 一、缴纳车辆交强险的原因 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相信对于很多人都感受得到了,而私家车更是让我们的生活开始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把购车当做一种家庭投资,自然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而对于新...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