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一、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越易自燃的车越不愿投保虽然保险公司有“自燃险”,但大部分车主没有购买。由于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投保自燃险的车主很少。五年后为车辆投自燃险的车主几乎没有。但实际情况却是,新车在两三年内,自燃的可能性不大,车使用时间越久,线路越老化,就越容易自燃。因此,很多车辆在发生自燃后,由于是旧车没有买保险,车主都要承受很大损失。二、车辆自燃应该如何赔偿为了防止车辆自燃事故发生后的财产损失,可以购买车辆自燃险。车辆自燃险即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它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辆自燃险。自燃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保费并不高,一般仅为几十元。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1)赔偿项目: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3)常见除外责任: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意外事故的起因是由于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对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在冬季曾经发生过因低温车辆不能启动,司机高温烘烤油箱导致汽车起火,这种做法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定而不属于自燃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需要注意,生活中,机动车发生自燃的是很正常的,但对于车主或管理人来讲,还是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自己的车辆发生自燃的情况。当然也可以具体选择是否购买车辆自燃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有极大的危害。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汽车吗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适用于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是在合同法租赁合同里规定的,租赁合同讲的是“租赁物”,而不是“租赁房屋、土地”,所以汽车也应当适用。更何况,汽车的买卖是登记对抗主义,如果未经登记,即使不援引买卖不破租赁,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承租人)。 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醉驾怎么才可以取保候审《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
      醉驾怎么才可以取保候审《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实践中的误工时间一般是住院期间加司法鉴定的休息期。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


·车辆买全险有哪些不赔?
      车辆买全险有哪些不赔?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交通肇事后...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1、儿童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


·货车驾驶人员醉酒驾驶会坐牢吗
      货车驾驶人员醉酒驾驶会坐牢吗货车驾驶人员醉酒驾驶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用坐牢。驾驶车辆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才是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这样一般是会被判处一至两个月内的拘役。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的程序是好,首先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关的担保,然后就是向银行来提出申请,申请完毕之后会由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的手续,再次的通知当事人可以完成半年,当然在这中间的话需要提交很多的材料。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