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保是我们在进行医疗报销的时候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我们在进行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医保是我们在进行医疗报销的时候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我们在进行报销的时候,少儿的报销的比例和种类都是和成人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少儿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一起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少儿医保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少年儿童社保缴费增加60元,最高医疗保障达到了88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也能报销40%。2015年度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 55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各级财政补贴440元,医疗保障的项目和水平都有所提高。
  据介绍,新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整合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少年儿童参保就医实现了均一缴 费,均一补贴,均 一待遇,全市少年儿童总体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88万元以上,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18 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最高保障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最高保障10万元以上。对于原城镇居民少年儿童,新的少年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增加了门诊统 筹业务,门诊小病也能报销,孩子的医疗保障更全面了。参保少年儿童在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等)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40%的比例支付,其中基本药物按照50%的比例支付 ,也就是说,城乡少年儿童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300元。
  1、门诊报销方面,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支付,甲类药报销80%,乙类药60%,诊疗项目90%(诊疗单次报销不超过120元)。
  而门诊大病报销的话,基本医疗保险一至三档同等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相应专科治疗费用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90%。
  2、住院报销方面,住院报销的费用与连续参保的时间有直接关系,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费用越高。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二、申请流程:
  1、少儿申报:少儿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点我进入
  大学生申报:大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点我进入
  2、到社保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在册少儿册父母把材料提交给学校,由学校提交给社保局,大学生则把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提交给学校即可):
  1)《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少儿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验军人的军官证且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4)验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
  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6)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非深户还需提供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
  以上就是关于少儿医保报销比例的介绍了,我们在进行报销的时候,还是要注意,每一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我们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确定报销的比例。另外,对于申报的流程是与普通的医疗保险的申报的流程是相似的,没有太大的差异。
  
  
  


·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纠纷的种类较多,医疗纠纷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谁?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照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推定原则 1、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1)它以...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过错原则。 2、我国民法通...


·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几种?
      解决医疗纠纷的办法有几种?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医疗事故赔偿处理完善后,医院也肯定愿意承担医疗事故赔偿金,双方也计算好了赔偿金,那么患者就需要去领取赔偿金,那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如何领取? 1、委托领取赔偿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委托人的银行卡。 2、医疗事故赔偿金的领取,由本人亲自领取。 二、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如今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日趋增多,常常是由于医务人员或者医务机构的过失导致受害人受到损害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相关的医务机构就要面临赔偿责任,那么具体处理这类纠纷的司法解释又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 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


·我们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
      为了让我国公民的健康有所保障,国家制定出了相应的社会医疗制度,并且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制度工作。那么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的原则呢?按照相关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了六项基本原则,分别是为民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医疗水平的适应、效率和公平相互结合等六项原则。下面来简单介绍这六项基本原则。1、为城市和乡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保证体系。2、基本的医疗保障的水平和方式,要结合我国社会的生产力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有很多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去关注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判决的结果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出现偏差的话我们自身的权益就会受到影响。很多人都不知道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那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 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