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一、在跨国并购中,为什么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在公司购并过程中,公司价值的确定是很关键的,它是并购价格的基础。目标公司价值按收购公司的目的,由低到高可划分为:净资产价值、持续经营价值、协同作用价值、战略价值。公司价值评估就是综合运用经济、财会、法律及税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在大量调查、评审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详细的科学分析和评估。收购公司应根据目标公司的现状及收购的目的,以一定的科学方法和经验验证的法则作为依据,选定目标公司某一层次的价值予以评估。
   二、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几个?
   1、净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净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主 要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这里只介绍前两种方法。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最能集中反映公司在某一时点的价值状况,它揭示出企业所掌握的资源,所负担的债务及所有者在企业中拥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负债的净值即为公司的账面价值。但是若要评估目标公司的真正价值,还必须对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作出必要的调整。例如对资产项目的调整,应注意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公司外贸业务的汇兑损失,公司有价证券的市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是否合理,尤其是在无形资产方面,有关专利权、商标权和商誉的评估弹性很大。对负债项目的调整,应审查是否有未入账的负债,如职工退休金、预提费用等,应注意是否有担保事项或有负债及尚未核定的税金等。在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评估后,并购双方即可针对这些项目逐项协商,得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公司价值。
   2、持续经营价值评估法
  它是将公司未来预期的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公司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的原理就是,收购者之所以收购目标公司,是考虑到目标公司能为自己带来收益,如果公司的收益大,收购价格就会高。所以根据公司所能带来收益的高低来确定公司价值是科学合理的方法。这种方法涉及到目标公司预期寿命年限的评估。预期寿命年限是指从评估基准日到公司丧失获利能力的年限。公司都有寿命周期,在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公司价值时,必须首先判断公司的经济寿命。如果估计经济寿命过长就会高估公司价值,反之会低估公司价值。在西方国家,一般情况下预期寿命年限定为5年到10年。
   3、协同价值评估法
  公司协同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收益现值法。与评估持续经营价值不同之处在于,估算预期收益时要增加由于协同作用而产生的收益,即逐项分类计算新增加的收益和节约的成本并进行沂现。通常目标公司被并购后在起初的一段年限内由于协作作用,会超常增长,然后进入成熟期,按一个稳定且较低的比率增长。
   4、战略价值评估法
  战略价值没有固定的评估方法,当收购公司进行收购的战略目的不同时,其对目标公司价值的评估方法也不一样。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收购公司如果不进行并购,通过其他手段达到战略目的所花费的成本,就是衡量目标公司战略价值的标准。例如收购公司为获取目标公司占领的市场,则目标公司战略价值主要是收购公司自己去占领市场所付出的代价。又如收购公司希望获得目标公司所拥有的某种稀缺资源(专有技术、上市公司地位等),则目标公司的战略价值就是收购公司放弃并购转而自己开发稀缺资源的成本。
  综上所述,在跨国并购中,对目标企业实现价值评估其实就是确定目标企业值多少钱,需要并购方支付多少成本。跨国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也有多个,包括净资产评估法、战略价值评估法等。并购方用运用大量财务知识,对目标的确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得出准备的报价。
  
  
  


·公司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今我国公司注册政策放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成立自己的公司。为了减少注册公司过程中的麻烦,投资者在注册公司之前要了解相关政策以及注意事项,只有符合注册条件才有资格注册。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类型 企业按组建形式可以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目前,90%以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承担对外赔偿限额),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投资者承担...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内容有哪些在实践中,一些投资人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愿参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愿承担如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一样的无限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产生了合伙企业中的隐名合伙人。下面,的我们就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人的相关内容。一、合伙企业法中隐名合伙人的概念隐名合伙人,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一、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什么? 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证据,因为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相关的税务方面的证明的话,可以提交给法院,然后法院再进行具体的偷税罪名的审理的时候。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股权投资是一个起步资金要求相当高的投资渠道,不属于大众可以操作的投资类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能赚钱的行业,但是一般而言高利润就伴随着高风险,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所以股权投资也是具有高风险的,那么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呢?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不了解,...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非常优秀的企业,每年不仅能够给企业自身带来利益,还未社会做出许多的贡献,为了让企业更好的发展,创造更多财富,我国进行企业改制。那么,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企业改制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案件受理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


·公司法人有股份吗、如果没有那还有没有实际的权力?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公司都是股份制,一般拥有最多股份的人是最大的股东代表,也就是法人,那么公司法人有股份吗、如果没有那还有没有实际的权力?公司的法人可以有股份也可以没有股份,公司的法人是按股东投票来选出可以是董事长或总经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按照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从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没...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是对公司法的条文的补充和说明。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解释从一到四有了多次补充和完善,因此公司法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许多人会觉得,新的公司法解释出来之后原有的就会失效,那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四出来之后,公司法解释三仍然有效,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前面一、二、三的完善和补充,是从不同的...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一、公司的监事会下设哪些机构? 公司的监事会下设专门的审计部门,上市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 ,履行日常的审计和稽查职责, 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审计部门由监事会主管并直接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内部审计; 在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或监事会对上市公司某一项或多项财务指标发生置疑时,对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财务报表、账册、 凭证进行专...


·分公司算挂靠吗
      不算。两者不存在挂靠关系。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


·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
      夫妻不管是在公司里面有股权还是在企业中有占股,这毕竟都是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能够给自身创造收益的。不过有的时候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股权,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那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做出分割。不过此时您知道应该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如果分割财产时,出现了个人独资企业,那么会根据...


·需成立分公司需要入股如何弄?
       一、需成立分公司需要入股如何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入股,子公司则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