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警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具体选择处理的程序,法律中规定的处理程序就包括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之下,肯定是简易程序要简单一些,但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以应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简单道路交通事处理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进行处理,当然也可以由2名以上交通警察处理。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两种类型: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4)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
  对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理;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该司法解释明确7种情形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对于交通事故是否能够适用简易程序,这并不是某个人说了算的,而是要看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若符合,那么就可以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当然,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出现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
  
  
  


·交通事故结案有什么方式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交警部门立案处理的,而经过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勘验之后,对事故作出了处理,就该进行结案。那么交通事故结案具体有什么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结案有什么方式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的标准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 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诉讼,则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1.签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给每位被告一份,还要给人民法院提供一份。2.有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材料,还有证据,包含以下的这些材料:(1)当事人在受伤之后进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住院费用的收据、缴纳的医药费用的收据、接受治疗的病历、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2)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有关当事人的收入的证明,能世人接受医疗救治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当事人误工的时间证明。(3)当事人...


·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都会买车。而不可避免的,我们在驾驶车子时就会放生刮擦,尤其是自己车。那么人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这是人么迫切想要了解的问题,了解了这一范围,不仅可以省下人们不少麻烦,还可以省下人们不少的时间,还可以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 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主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家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现在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了,基本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是死亡或者是造成重大损失的。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那么,我国最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我国最新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呢,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


·交通事故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和对方协商,现在马上出院,保险公司能赔的,全部赔给你,另外给你一千(因为这一部分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很可能不赔偿,赔他点,让他心里平衡一些),这样迅速了结这个事情,不耽误双方精力和时间。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赔偿,停止支付医疗费,伤者自行扩大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通常情况下在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哪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醉驾交通事故酒精检测时间一般是在48小时以内,酒精代谢过程需24-48小时 ,相关研究数据,发现喝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含量将大大降低,24-48小时会完全挥发,达到正常。不同的人喝同样的酒后,酒精浓度及其降幅不同,这是因为不同人的酶的活性不同,而酶的活性很大程度取决于遗传基因,存在个体差异。从本报的实验可以看出,人的“解酒酶”和人的年龄、性别等都有关。但人的“解酒酶”并非一成不变,有大学生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