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一、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方和医方都可以申请,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提出申请。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 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 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 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 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由此可知,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当发生医疗过错时,不管是患方还是医方都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通常情况下,一般都是由原告申请,也就是患方。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依据实际才能确定。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一、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构成重大医疗过失的行为主要包括: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的连带责任是什么一、相关概念介绍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


·人流医保可以报销吗
      无痛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是无痛人流术前检查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方面的费用是不能在医保报销的,也就是人流手术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生育保险满1年,有办理准生证。如果是自己不愿意要,做的人流,是没得报。如果是因为婴儿畸形等其他原因需要人流,才可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解决医患纠纷最常见途径有哪些 1、自行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
      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 一、医疗过错鉴定多少钱?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为每例八千到一万元。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


·(一)、医患纠纷的两种类型 1、医疗过失纠纷 即指由于
      (一)、医患纠纷的两种类型 1、医疗过失纠纷 即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行政法规上的称谓,需要经过医学会予以鉴定。误诊当然会构成医疗事故。没有被鉴定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医疗人身损害为案由予以解决。  2、非医疗过失纠纷 指患者到医院就诊,医务人员不存在诊疗、护理过失,但由于院方其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所引起的纠纷。如:患者到医院就诊,由于保洁人员清洗走廊未履行相应...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具体是什么?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具体是什么样的?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有三种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 3、 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一、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医疗侵权案件中,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即患者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而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 2、病历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 (1)医疗机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导致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


·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
      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 一、医疗事故鉴定启动途径是怎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