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银行会存在不同。
  二、按揭购房需办理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无论购房者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购房,此时都离不开材料的提供,而这其中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呢?上文已经做出了比较详细的介绍,需要注意不是任何人向银行提出按揭贷款申请的,银行就一定会放贷,还需要对申请人的资质做出审查。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房屋拆迁协议一般内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更是一个家庭的象征。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屋拆迁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怎么样保护好我们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房屋拆迁协议一般内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为你做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注意事项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中心办转绘→房...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承租人可以转租。那么此时转租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对此学界和实务界并无异议。但是,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回答,承租人未经租赁人同意,属于违约行为,租赁人对转租合同具有解除权。 一、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2023年“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不过并不是只要是违建的“大棚房”都要被“一刀切”直接拆除,对于不合规的大棚房是可以补办手续或进行整改的。按照整治规定,以下三种“大棚...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有的财产作出分割,其中就包括了现金、股票、不动产等等,而在不动产当中比较重要的也就是对房子的分割了。那么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有不少夫妻会在这方面产生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


·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
      不管是从事怎样形式的买房的交易,网签都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只有办理了网签才能保障交易的透明化,避免出现差错,导致买房人的利益受损,那么买房网签流程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下买房网签流程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网签,给您补充介绍这方面的相关的重要信息。 一、网签的含义: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么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界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


·济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这样可以有效的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济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撰写的时候,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济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 ___________ 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