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的难度较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选择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融资进行融资。同时,虽然国家要求债券发行公司对其进行备案。那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
  
  《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非公开债券融资募集完毕,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非公开债券融资,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非公开债券融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结备案手续。
  
  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简要流程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非公开债券融资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登记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
  
  (一)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
  
  1、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2、除暂缓登记情形外,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3、 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非公开债券融资基本情况的方式,为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结备案手续。
  
  (二)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流程
  
  协会将会公示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非公开债券融资及非公开债券融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经登记的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认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历、其他高管人员姓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员工人数、机构网址等基本信息。
  
  2、非公开债券融资公示。包括非公开债券融资名称、基金编码、币种、成立时间、备案时间、基金类型、运作状态、基金管理人名称、管理类型、托管人名称、主要投资领域等基本信息。
  
  3、从业人员公示。包括从业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变更记录等基本信息。
  
  三、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的注意事项
  
  1、登记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非公开债券融资的基本信息。如需阅览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公示信息,请查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2、《债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基金业协会为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和非公开债券融资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非公开债券融资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是比较具体的,需要您在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分析判断。总的来说,在进行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备案时,您需要提供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股东章程协议和债券使用计划等文件。我们提醒,债券融资备案不同于一般备案,它是债券融资生效的前提,因此您在进行债券融资时一定要按程序办理,以免给您造成损失。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


·离婚后的婚内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债务存在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该笔债务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具体应该由哪一方承担债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许多公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因此就会涉及到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到的都是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自然受到了大多数人的关注,但是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债权和债务两者的关系。下面,我们将带来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


·亲戚老赖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怎么办?亲戚老赖欠钱不还钱通过请共同的亲戚朋友在其中予以协调,或者是直接和对方协商,最后一步到法院进行诉讼。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后,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


·债权人确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确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债权人确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人确认欠款的这种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但是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和合适的债券代理公司,这对完成公司债券发行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有哪些债券可以选择,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1)抵押...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正常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免不了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单位进行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当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贷款人就是非常重要的。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公司的法人也是能够作为公司的代表人进行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公司法人能作贷款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现场调查,并提供经营场所出租缴费或房产证明),且经营的...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生活中,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适应大时代的需求,在经营的时候,肯定也少不了要和其他的企业进行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就会产生债务债权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债务债权问题需要有公司的法人来进行承担。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的法人可能会发生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呢?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