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二、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并不是当事人随意想变更合同就可以变更的,这样也不利于合同的稳定和履行。当然,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的。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合同的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确保履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很多种履行方式,这些履行方式会对合同的履行效力发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跟各位讲解一下合同履行方式的具体类型,以方便各位了解。 合同履行方式有哪些类型? 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


·合同违约怎么承担责任?
      合同违约怎么承担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


·抵销须具备的一般要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 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若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仅有债权而不负债务, 或者仅负债务而不享有债权,当然也就不可能抵销。?   抵销人供抵销的债权应为自己享有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权。抵销人的债权为诉讼时效完 成后的债...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


·合伙合同书模板是怎么样的?
       现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很多民营企业相继的出现,民营企业包括一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分公司,其实都是合伙的关系,一些发起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是相互之间对于权力的保护都是有意识的,所以也会签订合同。那么关于合伙合同书模板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合同书范本(简化版) 合伙合同书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当事人签订合同,肯定希望合同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顺利实现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合同违约的情况,还是非常常见的,就需要当事人去救济,那么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违约的自救手段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


·网络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网络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网络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该法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是国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是有效的书面形式之一。 合同订立须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民法典》对于要约及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采取数...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


·买卖合同定金需要违约金吗
       一、买卖合同定金需要违约金吗 不需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