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各个省份都会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本省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确认本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及标准,做到责任确定有法有规可依,确保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做到有理有据。那么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呢?详细规定见下文。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促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依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调查、确定,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发生交通事故有无直接因果关系,确定对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起作用,做出事故成因的定性分析。
  
  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属于过错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作用;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起作用。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行为做出定性分析后,应当根据过错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做出事故责任的定量分析。
  
  过错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和一般过错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以及过错程度严重的,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当事人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小以及过错程度一般的,属于一般过错行为,当事人承担的事故责任小。
  
  第六条 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主动型、被动型、隐患型的形态特征,确定当事人严重过错行为和一般过错行为:
  
  (一)主动型行为是指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或者主动逼近对方,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过错行为,属于严重过错行为。
  
  (二)被动型行为是指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精致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过错行为。容易被对方及时发现的属于一般过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属于严重过错行为。
  
  (三)隐患型行为是指人、车、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过失行为。应当避免的道路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属于严重过错行为;可以避免的道路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属于一般过错行为。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1.一方当事人具有严重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仅有一般过错行为,有严重过错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2.两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严重过错行为的,严重过错行为数量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严重过错行为数量相同的,一般过错行为数量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3.两方当事人只有一般过错行为的,一般过错行为数量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4.两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程度和数量的过错行为,承担同等责任。
  
  (三)因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 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十条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推定原则认定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驾车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弃车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一条 学员在教练员陪同下学习驾驶中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学员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对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明的,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第十三条 对适用本规则无法正确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复杂疑难案件,或者《过错行为形态特征分类表》未列入的过错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未列举的,由办案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决定,并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备案。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编写、上报,由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适时组织修订、印发。
  
  第十四条 本规则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直接因果关系,是指以当事人过错行为作为原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的、直接的联系。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未作出事故认定的,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诸如追尾、超速等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标准及依据,并却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未列举的,采用备案制度,所以您切不可认为没在规则里的交通事故没有认定依据的。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进行关注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会对这里边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比较感兴趣。那么,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 (一)追逐竞驶。 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


·单位车辆办理交强险需要什么证件
      单位的车办理交强险的话需要:1.车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或合格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2.购车发票(复印件、照片,二选一);3.保险投保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注:新车投保时一般会使用发动机号做为车牌号,当车辆挂好牌照时,记得到保险变更车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这方面固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一些方便。但从另一角度来讲,二手房交易中也是会出现一些风险的,究竟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的...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比较惨烈的,而为了避免出现交通大面积的拥堵,此时交警一般会对事故现场、车辆作出处理,其中会先把涉事车辆拖走。那实践中,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投保人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分两种情况,一为有责,无论责任大小,都是以12.2万为限额赔偿,具体标准是: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


·一、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还需要支付吗?
      一、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还需要支付吗? 无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中也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也会涉及到误工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以及其他赔偿。至于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三、误工...


·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一、偷电车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对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可...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主要次要责任是加起来然后按比例算费用的,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对方可要求你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者遭遇其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者遭遇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一旦事故发生以后就需要交警来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如果相关的机关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不进行工伤认定,当然是需要交警部门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一般性质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本案中交警部门并未就杜某某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作出...


·应该怎么起诉交通肇事逃逸
      应该怎么起诉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不能直接起诉,需要先报案。确定了肇事者的身份后,对方不赔偿的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1、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后,对肇事者依照《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