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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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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7章用11个条文予以规定,足见立法的重视与现实中矛盾的多发。在侵权法出台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院2004年)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的依据。但侵权法出台后,改变了上述规定的诸多做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显然,应该适用侵权法的相关规定。一是改变了侵权的构成。根据侵权法第54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只要有过错,造成损害,就得赔偿。二是改变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要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现在,侵权法确立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只有在第58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违反诊疗规范及病例资料问题),法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于医疗机构在此三种情形下,并不能举证以说明自己无过错。所以,此条并非过错推定责任,仍然是过错责任。另外,此条第1项,所谓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因为目前在医疗界并没有同一适用的《诊疗规范》。故而,患方还需就此申请医疗鉴定才能够确认。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一般分为两大类: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客观性资历资料是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代情况、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的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记录的资料,多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一般来讲,主观性病历资料涉及知识产权,患方不能复印。侵权法第61条对此予以详细规定。但可以由司法机关予以调取。此案中,由于医疗纠纷,需要病历资料来做医疗过错鉴定,所以,其范围就包括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病历资料。医疗过错程序被迫终结,法院认定因病历资料被篡改,适用推定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利后果。但是,若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则未免过苛,所以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原因力规定,确定了责任范围,由医疗机构承担70%的过程责任。患者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一定要遵守上文的法律程序,这样也有利于自己的维权。以上就是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举证的一些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给您提供一定的了解与帮助。如果对这一方面还有不了解的欢迎咨询。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
      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的赔偿是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主要的救济途径之一。医疗事故的赔偿时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因为如果超过了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支持赔偿的诉讼请求,也就无从谈及赔偿事项了,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久呢?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多长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听证会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 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 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在病历封存阶段就移送鉴定 的鉴定依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因此,听证会的目的不是重复质证意见,而是双方 围绕鉴定内容各自陈述观点和理由。例如,患方的陈述重点应当是认为院方存 在哪些医疗过错(包括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诊疗行为不符合诊疗常规等),这 些医疗过错给患方造成了哪些损害结果,医疗过错与损害...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
      发生医疗事故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和其家属,都是一件不愿意发生的意外。医疗事故经鉴定成立后,医院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病人和其家属进行赔偿,这是院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病人和家属应有的权利。但是,索赔的时候,需要受害方提交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很多人对此可能知道该怎么写,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申请索赔书如何起草?具体范文如下: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三、...


·一般医疗责任保险要多少钱
      一般医疗责任保险要多少钱?医疗责任险一般的保险期间为1年,适用条款包括《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进修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具体的基准收费如下:1、医务人员基准保费:670元/人;2、床位基准保费:450元/床位;3、住院病人手术人次基准保费:50元/人次4、医疗机构年度基准保险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医护人数4人(含)以上或病床数20张(含)...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各类纠纷案例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医疗行为技术性、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所以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出了任何差错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那么在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作出解答。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风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负有举证的责任,所以对于原告来说存在是否举证成功的风险。必要的证明对象要包含以下四项:1、医疗行为。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证明目的:证明医患关系,...


·济南医保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实际上您都是知道的,主要是您在看病和治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对您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济南是我们国家一个经济发达的一个城市了,那么具体济南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济南医保报销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


·护士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护士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 1、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2、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2)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不良结果的条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3)在复合原因造成的结果中,要分清主要责任人员和次要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的大小。 (4)要区分具体实施人员的直接责任与指导人员的直接责任...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1、诊断过程中的过失医疗行为。 例如,检查不到位,致使遗漏诊断;延误诊断;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并造成患者身体不应有的损害;未依诊断行为实施当时医疗水准的医学检查,或者怠于实施适当的医学检查;选择了错误的检查方法和手段,或者检查不充分而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的症状;在实施必要或者不必要的医学检查中,操作医疗器械错误致使患者人身受到伤害;对疾病有无作出错误的判断;重症与轻症混淆;对并发症忽略;对疾病部位、性质判断错误,...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最长多久时间? 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付年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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