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处理借款纠纷应注意什么
   (一)准确列明借款合同当事人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 “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关于当前民事审判的有关问题《关于企业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的确认问题》中认为:第一,诉讼主体的确认。企业在歇业、被撤并或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以确认诉讼主体。应当注意的是,无论在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如果存在多个清算主体的,均应成为共同清算主体。第二,清算主体的认定。由于将企业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中的清算主体确定为诉讼主体,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如何确定其清算主体就成为诉讼程序的关键。
   (二)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三)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四)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时间到了,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做为债务人也就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了。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行使权利,就是合法。
  还应该了解如何解决借款合同纠纷。另外与其等纠纷发生后解决纠纷不如一开始就采取一些措施来预防纠纷的发生,具体有哪些措施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当然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求助于律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


·疫情期间还款延期多久
      疫情期间还款延期多久?疫情期间还款延期一个月到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延期的时间并未统一,可以协商算是,继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对前述人群予以适当倾斜、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后,2月21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再出举措,积极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健全受疫情影响的特殊人群的纾困帮扶机制,并出台了延期还款应对措施。不过,各家机构延期还款适用范围不一,如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贷款延期还款...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公司委托收款协议怎么写 委托收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_________》及_________号《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敬请各用水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水费款按时回收,以确保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收款方式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


·作为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作为贷款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一、贷款担保人的定义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分为常规保证担保与连带职责保证担保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常规保证担保:主要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剩余的债款时候由担保人偿还,简单一点说就是最后扫尾的,不过必须提供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借款的依据才行,那么才能找担保人来还清最后欠款。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借款人在没有...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债券上市的证券公司应当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遵守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其具体条件包括: 1、债券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并发行完毕; 2、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千万元; 3、申请上市时仍符合公开发行的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证券公司,其发行的债券方可上市。 二、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 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 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也并无道理,债务人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时常会出现债权人在进行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的情况。影响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关于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 一、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一)债权人在诉...


·如果企业出售债权债务咋办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出售债权债务咋办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出售债权债务咋办如何处理? 1、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2、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3、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4、几种情况区分的意义: 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 1、通过...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生活中,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适应大时代的需求,在经营的时候,肯定也少不了要和其他的企业进行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就会产生债务债权的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债务债权问题需要有公司的法人来进行承担。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的法人可能会发生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谁承担呢?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有哪几种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有哪几种?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债券、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长期债券期限在10年以上,短期债券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中期债券的期限则介于二者之间。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所以,为了获取与所遭受的风险相对称的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当然对期限长的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因而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