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购买公司债券有哪些步骤?一、发行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二、购买公司债券步骤
  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1.1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
  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1.2 开立帐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帐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帐户有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现金帐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帐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帐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帐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帐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帐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2、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2.1 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2.2 委托方式的分类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当日委托
  限价委托
  撤销委托
  整数委托
  3、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通过卫星直接传至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3.1 债券成交的原则
  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叫竞价原则。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3.2 竞价的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方式为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很多人想要投资公司债券,但是不知道发行公司债券什么意思,而且也没有人去指导购买公司债券的步骤。其实购买公司债券有点类似于购买基金、股票,而购买公司债券的步骤也跟购买基金、股票的步骤是类似的,都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开户才行。
  
  
  
  


·借的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
      借的网贷逾期有什么后果?一、网贷逾期了会怎么样1、产生罚息这是金钱上的损失。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一旦留下不良纪录,你想要办信用卡或者贷款,可能就无法申请了。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在放款前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其中之一就是你的征信记录!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不少人在再次申请房贷...


·自助餐浪费罚款合法吗
      自助餐厅不具备执法权,无权向顾客收取罚款。但从法律角度而言,餐厅工作人员如已提供了必要的服务和提醒,如果顾客故意造成大量浪费,则构成违约,餐厅有权收取违约金。罚款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采取的强令其在指定期间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一、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


·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保证期间可以进行起诉吗?
      可以,在诉讼有效期内都一直有效。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没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上述“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二、并购基金回购条款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1、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如何追讨欠债? 私人之间借款的,由于没有律师的参与,这个时候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借钱之后不还,这对出借人来讲显然是很不利的,但此时又苦于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就一直拖延下去。那究竟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一)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
      借钱不还会构成诈骗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权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缺少有些借款行为是可以构成诈骗的,比较典型的有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就是借款人以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财产为目的,虚构借款项目,骗得贷款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的了。二、借钱不还超过诉...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民间借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