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土地使用证分家流程是什么,分割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把土地的一部分让给其他人使用,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分割证,但是很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是如何进行的,那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分家的话,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呢?
  
  土地分割证是什么
  
  1、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2、“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3、“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基本办理流程
  
  (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验证是否可以办理。如果该土地有抵押,则不能办理。
  
  (2)交房屋测绘报告;
  
  (3)交土地分割登记宗地面积统计表(包含全楼盘所有住房、车库、杂物房和商铺的建筑面积);
  
  (4)交该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要加盖开发商的公章;
  
  (5)签测绘委托书。
  
  2、填写两份材料:
  
  (1)填写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
  
  (2)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审后的复印件;
  
  (2)开发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业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开发商公章;
  
  (3)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如果是按揭房的,则要提供:
  
  ①银行证明和公积金证明;
  
  ②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③他项权证复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3、所有业主要带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原件亲自到国土局窗口签字,主要签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先让开发商盖章才带去)。
  
  4、最后等待领业主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领到个人商品房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后,商品房才享有完全产权。
  
  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当前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还不够了解,不知道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分家要怎么进行,这样的话遇到土地分割问题想要解决起来就会非常麻烦,所以土地使用证分割证和办理的流程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在如今,征地问题和拆迁问题往往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如何正确行使土地使用权,能否使用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以及具体要求是什么?这都应该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出
      土地出让金谁出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南昌湾里区为了城镇建设,征用了大量农村土地,不少农民成为失地农民。为了弥补其损失,征地部门会发放一笔补偿款到村里,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及发放。作为农民,自然是最关心能够拿到多少钱。那么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具体讲一讲。 一、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3868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6...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


·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
       随着现在我国的经济不断的民展,国家也为了越来越好,开始大量的在向农村征地,拆迁,使您的生活水平提高,那就会面临着一个补偿的问题,那如果补偿款很少作为农民应怎么处理,那就来了解一下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农村征地补偿很少农民应怎么办? 三个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是集体起诉政府。国家规定征收农民土地必须按照年产值算,补偿5-10年的。 第二个办法是向省里反映,彻查此事。 第三个办法,走媒体路线...


·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其实市场上很多的大型店面都是由专门的开发商修建的,然后以对外租赁的方式租赁给各位商户,这种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为40年。因此开发商对于即将到期的土地使用年限的使用权问题,自然就需要知道国家对此规定的相关政策。那么,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店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人们只有使用权而土地本身还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对国家的土地进行了承包,那么如果自己想要把使用的土地过户给其它人或者自己想要获得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最新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1、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
      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都会特别关注房屋是否有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另外,很多人在进行购买小产权房的时候,是会对于土地使用证小产权房是否也有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的。其实,对此,我们的法律中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小产权房的性质都是有哪些。 一、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有的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但是都不会有房产证。而且土地使用证的性质是集体,即使有证也不是属于你个人的。 商品房必须...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一、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可以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的分类 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


·农村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我们城乡居民可以依法获得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如果国家为了建设基础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对悲声地址进行相应的补偿与安置。作为一个福建省人民,也随时有可能面对被征地的问题,那么农村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就成了我们所关心的内容。 农村2017年福建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为了发展建设,不得不征用一些农用耕地,当然,这些耕地都会给予赔偿。 赔偿的金额跟这些土地的性质有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