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增加,长此以往进而会产生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有的企业经营不善,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增加,长此以往进而会产生恶性循环,所以有的企业会进行裁员处理。虽说企业具备裁员的权力,但是不能想裁就裁,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一定意义上来讲,裁员可以进行人员的战略调整,从而集中提高生产率提高企业效益。对此企业裁员多少需要上报呢?且听以下详细论述。
  
  依据日前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政府将引导其与职工进行协商,通过采取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规模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等确需裁员的企业,要指导其严格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裁员行为。裁员方案要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方案中要明确裁减人员的数量、裁员条件、资金渠道及安置措施等,并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的,不得进行裁员。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
  除非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属于政府确定困难企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规模性裁员,否则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 累计裁员20人以上,以及裁员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除履行劳动法规定程序外,还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为规避履行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缴交社会保险的义务,个别企业近期频频以“置换”、“劝退”、“终止”等方式,采取裁员和变相裁员,抹煞职工在本单位工龄,引发职工强烈不满和投诉。
  这些企业惯用手法主要包括两招:
  一招是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很多工作年限已达或超过10年的老员工,打着符合现行《劳动法》对于期满终止的有关规定,无所顾忌;另一招是劳务派遣,明明是单位员工,却找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第三者,把单位员工集体“卖猪仔”,以此变更用人主体,逃避责任。 由于很多企业的劳动合同是按自然年度签订,年底前有大批量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迅速应对,有可能导致大量40岁左右职工被终止劳动合同不能续约;
  二是政府部门一旦接到职工投诉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将无处理依据可依,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除非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属于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进行规模性裁员,否则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简称规模性裁员),用人单位除必须履行劳动法规定程序外,还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而劳动保障部门一旦认定该行为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将立即提出书面意见,而社会保险机构也将不予为其办理停保手续,企业须继续依法为该批次员工办理缴费参保的有关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综上可知,就企业裁员多少需要上报而言是有相关的标准规定的。如今裁员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盈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竞争力,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进行裁员。所以这是必然趋势,当然员工也可以要求相应的裁员补偿,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
  
  
  


·公司法人章在那备案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人章在那备案是否有规定?公司法人章需要在银行进行报备,并且需要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如果法人章遗失,需立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停止予留印鉴的使用,并重新刻法人章,拿新的法人章到开户行填写更换银行予留印鉴表及予留印鉴卡,即可重新启用新印鉴。拓展资料: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二、具体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 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 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第四条 抽逃出资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为: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


·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如下材料:1、 公司法人签订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加盖公章;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加盖公章、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有本人的签名,以及被委托人的权限、期限等等;3、 公司规章制度;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 分公司的营养场所证明;如果营业场所为自己的房子的,则提交产权复印件;如果为租赁饿房子,则交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产权复...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许多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高,逐渐成为行业龙头,但还有些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逐渐消亡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对于企业成立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公司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呢?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以及相关知识(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公司转让是属于一种比较大型的交易买卖了。尤其是公司在转让的时候,可能债务债权,还有其他的一些利益关系都发生了转变。总体来说公司转让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来说,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还是比较多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必须格外的留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称): 依据合同法相关...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一、一个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一般来说,对于各种所有权,比如房屋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等等,我们常常见到听到并不是太陌生,但提到公司法技术所有权却会让人很摸不着头脑,那么公司法技术所有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和我们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法上所有权法定类型 公司法上所有权是《公司法》对民商事一般法上所有权的部门化、具体化,其法定类型包括公司法上承继性所有权与公司法上创设性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公司法上承继性所有权具有民商事一般法上所有权和企业法人...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二)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