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若是夫妻离婚不具有涉外因素的话,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是属于涉外离婚诉讼的话,此时确定法院就不一样了。到底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诉讼审理期限是多长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现实中,涉外离婚诉讼的情况相对要复杂些,很有可能被告一方是不在我国境内或者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确定涉外离婚诉讼法院,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若有需要,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


·离婚诉讼书范文结尾怎么写
      离婚诉讼书范文结尾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


·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对方出轨离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吗 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因为国家的利益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如果达到了某些国家的政策条件,我们可以向国家请求赔偿。这个时候,了解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就尤为重要,否则我们可能就会错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时机。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应该如何计算呢?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涉嫌重婚服刑后还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同时还规定,对无经济收入或者...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


·平顶山现在儿童抚养费多少?
      父母对孩子应当负有相应的抚养义务,在孩子尚且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应当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当有孩子的夫妻准备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给付就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那么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非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以及平顶山现在儿童抚养费多少?有关于抚养费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专题详细了解。在离婚案件中...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必须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待遇,非婚生子女出生后其父母对其有抚养责任,如果孩子是跟随母亲一方生活,那么男方应该定期或者一次性给予孩子相关的抚养费用。但是如果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律对于拒绝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有何规定?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