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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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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因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侵权复制品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或者类似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举证不能’,即不能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取得合法授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复制品人的责任之一是必须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权利人损失的计算,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造成的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的市场销售量确定;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五十万元以下);

    3、当事人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是指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二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案件的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

    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三、2001年10月27日以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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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因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侵权复制品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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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三、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

    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的管辖分: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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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属纠纷案件;

    (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

    (三)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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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或证据保全
      申请责令停止侵权,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是权利人的诉前法律行为。即,权利人在提起诉讼前先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停止侵权,以及时保护、制止、减少其损失。

    权利人申请证据保全,是权利人认为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证据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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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案件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


·著作权纠纷的调解
      著作权法原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现规定为“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无论发生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纠纷还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方当事人信任的其他机关、个人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可以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权利义务,但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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