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什么?一、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劳动仲裁制度是目前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问题最多、最需要尽快完善的一个方面,其中又以劳动仲裁时效制度为甚。
  二、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劳动仲裁素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简单讲,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中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效特别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新规定,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确定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充分维权。仲裁审理期限缩短劳动者无须交仲裁费以往的有关条例规定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机构应于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即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最长不应超过90日。
  但现实中,对于仲裁机构的审限并无监督机制,超过90日审理期限当事人亦无救济途径,故而造成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久拖不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不得超过15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是说,不管仲裁机构是否作出裁决,只要超过60日的最长审限,当事人即可向法院直接起诉了。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交纳仲裁费用。这是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建立了劳动者无成本的维权机制。
  目前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很多种,有协商解决也有诉讼解决的,但是现实中大部分劳动者都愿意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劳动争议,虽然劳动仲裁机构是一个社会组织,但是它做出的裁决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随着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日益完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更多的得到保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年限标准是怎么样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年限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3
      无故辞退员工,在劳动法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的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从概念的角度来讲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需...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
      通常来说,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那么,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入职三天被辞退是正常的吗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所以入职三天仍在试用期内,只要公司发现员工有问题,就可以辞退员工。并...


·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工作是劳动关系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还工作是劳动关系吗是劳动关系,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工作,则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终止或解除,如果单位到期超过一个月未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职工本人...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一般是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凡符合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的产假可以分为几个阶段:保...


·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
      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可能您不知道,我们生活中的建筑工程都是需要统一验收的。所谓的统一验收就是说全国上下执行一个标准对工程进行审核验收。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有保障。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的相关知识。 一、为什么要工程质量统一验收? 答:做到统一验收才能够做到所有建筑工程的质量都相同。这是对老百姓生命安全的保证。 二、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相关知识 《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