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一、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获得的总收入计算得来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总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费之外,居民可随意支配的部分。家庭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由于这些属于居民家庭成员必须缴纳的刚性支出,因此这部分名义收入必须予以扣除,余下的即为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用公式表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不包括罚没、丢失款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牌照税、房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发生车祸农村居民如何赔偿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具体是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当年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交纳的各种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及农村内部亲友间赠送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就意味着在同一车祸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是相同的。所以一旦发生车祸,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助你搜集利用相关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按照怎样程序鉴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逐年增加,造成了交通拥挤的现象。由于还存在酒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需要进行鉴定后再确定各方的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呢?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第二,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Χ包括医疗费...


·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违法,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


·昨晚喝酒第二天早上开车算酒驾么
      喝酒的时间并不能作为酒驾判定的依据,酒驾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以昨晚喝的酒第二天算酒驾要看第二天驾驶人员体内的酒驾含量才能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及宗地基本信息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费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0%...


·购买车辆划痕险怎么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每一位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那么会有许多公民都会购置属于自己的车辆,为了避免和减轻交通事故的损失,所以也会为车辆购置相应的车险,车辆划痕险怎么算?按照相关的规定,车辆划痕险的金额会按照被保车辆的价格和保额来计算。一、车辆划痕险怎么算?车身划痕险有2000、5000、10000的1、30万以下的车a:两年以下(2000 保费400)(5000 保费570)(10000 保费760)b:两年及以上(2000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参考: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


·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参考案例
      众所周知,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交通业越来越发达的年代。但是,发达的交通在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原来越多的的隐患。当你不幸遇到交通事故时,一份有参考性的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为了省却您的时间,简化您的烦恼,将为您提供具体参考案例,供您的参考。以下是诉人寿保险试举例。甲诉乙、丙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案 一、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25日,被告甲驾驶????????? 号小轿车行驶至????????? 把乙撞伤。...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


·延期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
      延期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而且最让人担忧的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给违约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给违约金 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