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总结。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1、主体应合法。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的使用者不得将其农用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乡镇、村企业,可以依法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入股、合营。2、对土地进行评估,签订联营协议。联营的双方或多方应当就联营的条件、期限、经营管理权限、利润分成、财产处置、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联营协议,以明确各自在联营中的权利义务关系。3、用地必须经过批准。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用地,必须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将土地入股、合营。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是什么?
  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3、入股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有权不能变,承包权不能变,土地的使用方向不能变。2、根据土地的级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流转承包价格,全额归农户所有。3、具体操作上规范有序,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对土地流转面积涉及多数农户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涉及承包土地田块变动的,及时办理承包权证变更手续。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农民在享受承包权的前提下,转让土地使用权。要想土地使用权流转合理合法,要满足主体合法、用地经过批准等条件,这也是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按照规定,流转只能在本集体范围内进行,农民不得将土地转给城里人或者外地人。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3710元/亩;旱地/园地:31855元/亩;林地:15927.5元/亩;...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上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


·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 近年来土地征收逐渐增多,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关于国家对于征收土地的相关扶持政策,因为只有了解相关政策,才能更好的保护土地持有人的权益。那么,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供您了解。 一、国家征收土地政策 (一)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政策 规划计划政策主要是在以往政策实施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推进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调整;二是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探索;三是进...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业的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在制定之后,也需要进行公示,相关民事主体,在征地之后,可以按照此标准计算自己可以得到的补偿款额。 一、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人们只有使用权而土地本身还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是对国家的土地进行了承包,那么如果自己想要把使用的土地过户给其它人或者自己想要获得其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农村的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最新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1、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不得租赁,如果需要租赁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规定,提出申请,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租赁。根据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对于想租赁集体土地的个人或者团体一个个具备怎样的资格呢? 一、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处理,对于采取出让的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那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会为您带来帮助。 一、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的,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