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
  
  过户对于置业者或者受赠者来说并不陌生,只有办理过户后物品的所有权才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办理过户并不是免费的,是要收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例外,需要过户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共同承担过户的费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到底是多少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报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
  
  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13、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证明书(由土地交易鉴证机构出具);
  
  14、其他相关资料。
  
  (3)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越大,土地使用权过户的费用就会越高。所以当事人应该在过户前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过户的费用,估算一下自己应该承担多少的费用,并应该在过户前准备好过户要使用的资料。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加重处罚事由有: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境内多山,一些农民承包了山林,通过种植经济适用林获取收入。而政府在搞基础建设的时候,比如高铁项目会占用大量农村的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含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基本内容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


·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我国的土地大体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就是集体土地的一种,农民兴办工厂的话,首先得拿到一块土地。拿到土地后,农民还得办理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那么,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宁波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1、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土地权属材料(8...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
      非法占用耕地多少亩要判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会被判刑。1、《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楚雄市鹿城、东瓜,226线、花果山片区46米大街、鹿城南路、灵秀路、环城西路、320国道、三家塘、广大铁路、226线小河口段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7901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楚雄市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等,I类区片以外,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彝海完小、青龙河、富民公路、鹿城南路南段、灵秀路南段、西山公园围墙、运河...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