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入职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外求职的过程中不仅要咨询工资的福利待遇还要看在这个公司任职之后对于后的发展有没有帮助,对个人职业的规划是否有利。除却这些最重要的是签订劳务合同了,但是职工入职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呢?根据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资料请阅读一下吧。
  
   一、职工入职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
  1、国家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2、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3、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4、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每个月扣多少钱有的合同上很隐晦,不会直接写出来,买的标准就按照最低标准来购买这个应该要提前咨询公司,以免后期购买出现问题职员自己吃亏。
  5、上班时间规定,比如说早上几点上班-中午几点下班;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一般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小时
  6、加班福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是否有车补、餐补等。有的合同中不会写明具体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周末加班换调休,晚上加班算餐补、车补,或者晚上加班累计时间也可调休等
  7、劳动法年假规定,10年以下工作经历,年假5天;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假15天。一般企业都会按照这个执行,少数企业会无视劳动法,按照员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这种是完全违法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如果想要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那么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想要签订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在三个月之内的。而在工资福利方面一定注意合同上是否有写工资在每个月何时发放。还有就是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合同上如果写的比较隐晦,那么一定要问清,因为这个涉及到以后每个月在扣多少钱的问题,所以绝对不能马虎。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只要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就算工伤,即使没有上报单位,劳动者也可以在1年内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关于工资支付,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一个具体的支付时间,实践中最多允许在约定时间前后支付工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此时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呢?本文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三、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但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只要是在工作时间之类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当员工与老板之间已经商量好赔偿的事后,那又怎么样去申报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及手续?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及手续?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 没有工伤认定可否直接起诉,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限之内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未经工伤认定的,事故性质未经确认,在工伤认定期限之内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不予受理;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可以按照人身损...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


·满了16还算童工吗
      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个别企业会使用童工。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以及童工的监护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很多人对于童工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对于童工年龄的界定也是很模糊的,就有人会问“满了16还算童工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 满了16还算童工吗 我国劳动法中指出:满16岁不满18岁不算童工,属未成年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后职工的权益 工厂倒闭工厂应当支付的职工补偿除了拖欠的职工工资,还有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怎样赔偿?
      在建筑过程中高空施工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特别是一些豆腐渣工程,特别容易造成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那么在施工期间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找到侵权人确定侵占责任后按照伤害程度来划分责任认定赔偿。对于小区施工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


·私企不加班扣工资怎么解决
      私企不加班扣工资怎么解决不加班被老板扣工资可以告老板,公司不能强制加班。二、什么是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