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债券哪里买风险小? 一、公司债券哪里买
  自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债券市场的规则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由之前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也变化为大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三种,制度的变化在带来投资机会的同时也伴随着规范和适当性管理,如果想买新公司债,那么这三件事你不得不知道。
   (一)新公司债有哪几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修订)》,新公司债分为以下三类:
  1、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即“大公募”债券。
  该类公司债券除需满足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以外,债券信用评级需达到AAA级。
  也即是说,没有达到合格投资者要求(将在下文介绍)的公众投资者,想要投资新公司债券,就只能选择AAA级的品种了,AAA级是国内债券评级的最高级别,可见监管机构为公众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风险规避可谓煞费苦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大公募”债券在存续期间出现债项评级被下调至AAA以下等情形导致降板至“小公募”债券,公众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经持有的可以卖出或持有到期。如果“小公募”债券在存续期间债项被上调至AAA,却不能升板为“大公募”债券,公众投资者仍然无法参与交易。
  2、仅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司债券,即“小公募”债券
  这类债券,普通公众投资者就不能投资了,那么小公募类债券相对于大公募债券而言,最大的区别就是债券的信用评级在AAA级以下,即“AA+”、“AA”、“AA-”及评级再低的其他债券。
  3、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即私募债,其特点除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外,另一点就是每次私募债的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交易所对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想投资私募债的投资者需满足交易所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到转让范围受限,流动性有限的风险。
   (二)我是公众投资者还是合格投资者?
  根据《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交易所将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投资者按照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分为合格投资者与公众投资者。
  其中,合格投资者的资质条件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完全一致,主要包括:
  1、金融机构;
  2、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3、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的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
  4、QFII和RQFII;
  5、社保、年金;
  6、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的个人投资者;
  7、经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那么很显然,不符合上面条件的,就是公众投资者了。
  在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中,公众投资者只能投资满足债项评级AAA等条件的“大公募”债券。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不同投资者可投资债券范围认定得更为详细,不仅仅限于公司债券方面。比如,明确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和交易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认购私募债券,公众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可分离债、“大公募”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质押式回购的融资和融券交易,而公众投资者只能参与融券交易。
   (三)投资债券也会亏本吗?
  投资有风险,债券不例外。任何带来收益的投资产品必定是伴随着一定的风险的,相对于一般投资者熟悉的股票投资风险,投资债券的风险主要有两类:
  1、利率风险
  债券的价格也像股票一样,会发生波动。对于持有债券直至到期的投资者来说,到期前债券价格变化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想在债券到期前出售和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而言,债券价格的变化意义重大。债券价格的波动有多种因素,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利率的变化。一个最基本规律就是:当利率上升的时候,债券的价格会下跌;当利率下降的时候,债券的价格会上涨。总之,利率和债券的价格成反向波动。
  2、信用风险
  债券信用等级的高低,极大决定了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水平。政府由于信用等级极高,因此债券不愁发不出去,票面利率肯定是比较低的。如果一个亏损企业发行债券,它必须承诺非常高的票面利率,没有高额的利率回报,谁会没事儿把钱借给你?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风险高收益,这是金融市场上的真理。
  近年来,债券市场上违约新闻不绝于耳,一旦实质性违约,债券持有人就可能面临债券本金及利息均不能得到偿付的风险。
  不少投资者总认为所谓的债券违约风险总发生在民营企业,可事实却是国有企业、甚至是中央企业均有违约风险,例如11天威债发行人天威集团为央企子公司,现已陷入债务泥潭,由于未能按期偿付利息,成为我国首单实质违约国有企业发行的公募债券。
  新公司债券的分类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交易所债券发行规范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全面建立,有利于防止高风险债券过度暴露于风险承担能力较差的个人投资者,避免投资者承受超出其承受能力的损失,是我国新债券规范体系建立的重要一步。
  购买了公司债券,作为一名投资者,必须建立一定的风险认知的意识,还需要培养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因为债券投资也是风险投资,不存在绝对的保本的,希望您了解了相关内容后,再进行购买,避免自身损失。
  
  
  


·合同签订后未付款可以撤销吗
      可以,合同签订就已经生效了,但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


·申请货款先支付违约金吗?
      申请货款先支付违约金吗?申请货款不能先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约定的才会承担违约金,没有约定的不用付违约金。违约金规定的数额不宜约定过高或者过低,这两种情况如果是诉至法院的话,都会被进行调整。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你问的应该是借贷关系,诉讼时效使用时效的一般规定,是两年。 二、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章,或者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 (...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


·重新出具欠条诉讼时效中断吗
      重新出具欠条诉讼时效中断吗?1、重新出具欠条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2、中断诉讼时效...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会就离婚各种事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包括了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债权与债务的约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可以证明些债务为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我们将为您解答。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借款合同有怎样的效力,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款合同有怎样的效力,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款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呢?换句话说,借款合同有怎样的效力?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借款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者公司法人、公司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可以有利息要求,但是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有保障公民或者组织本金的义务。那么,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重点解读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重点解读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