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日益发展,虽然比前几年要下降了很多百分比,但是仍然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么在买房子办理过户的时候,也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且还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吗,下面我们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k、契税缴讫凭证;
  
  l、土地审批单;
  
  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市场办证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
  
  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二、一般应缴纳的税费:
  
  (1)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价格的40%-50%。
  
  (2)土地契税。税率为4%,详情请咨询当地县财政部门。
  
  (3)土地转让营业税。税率为14-15%,详情请咨询当地县地税部门。
  
  (4)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标准各地不同
  
  (5)土地登记相关费用。约200元/宗。
  
  (6)印花税,
  
  (7)土地增值税
  
  由于我国人民的思想比较保守,都想要争先恐后的购置房子,认为房子才是最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所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也尤为吃香,那么就会有很多人办理房屋过户和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关于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流程是什么,在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详细的整理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也是您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一)、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土...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国家向人民征收土地用来建设作用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人民发放征地补偿。因为每年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各级政府对征地补偿的标准都不一样。安徽省对征地标准又有了一些新的政策。我们将针对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新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2020年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活并不富,裕资金不充裕。不管是他们在做生意或者需要上学等等,是需要资金支持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去银行进行贷款。您都知道,如果去银行办理贷款,是需要一定的抵押物品的。那么,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与长期分隔两地也不无关系。那么,若夫妻在不同地区,在外地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和您分享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在外地起诉离婚的要求: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


·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的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的条件是什么?(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


·山东征地补偿细则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细则是怎样的? 近年来,山东省兴修水利、公路、桥梁等工程,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国家会征收公民的土地,然后再给予适当的补偿。近年来,由于山东省公民不了解山东征地补偿细则的规定,故而导致了征地事件时有发生。你是否知道山东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山东征地补偿规定2017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所规定的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就必须具有的证件,因为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自然人或者企业要进行生产建设要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告诉您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持有人已去世怎么办,可以进行补办或者由他人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个有效的证明我们对于土地的使用具有合法的权利的证明,在进行办理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和限制条件的。而且,经常会有人问到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的方面的知识,其实,我们只有掌握一定的方法,符合相关的条件,是很容易办理的。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


·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原则?
      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原则? 一、民事诉讼法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发生纠纷,有的是因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的争议;有的是因合同变更发生的争议;还有的是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法院查明案情,便于在必要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等紧急措施,以利于合同纠纷的正确解决。 司法实践中,如...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本文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 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按照《解释》规定,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的,法院应支持承包方要求返还承包地。 《解释》今年9月起实施 昨日,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