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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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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刑讯逼供犯罪,首先其犯罪主体是特殊的,即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也是特殊的,即只能是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对于刑讯逼供的行为,也要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那到底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刑讯逼供罪怎么量刑?
  
  由于刑讯逼供行为是多种多样的,造成的后果也是有轻有重,因此,法律对刑讯逼供的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国刑法对刑讯逼供罪具体是如何量刑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刑讯逼供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伤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其真实性往往受到质疑。特别是现代法治国家特别强调人权的保护,无不就刑讯逼供加以预防。但是,现阶段我国刑讯逼供行为仍然很猖獗,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尽早聘请辩护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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