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很大,这种压力来源于同事之间的竞争、与家庭之间的时间冲突,除了这些以外,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伤害,有些危险的工作中容易受伤也是工作压力的来源之一。发生工伤甚至是工亡后有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吗?
  
  工亡抚养费一次性付是合法的。
  
  二、工亡之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申请?
  
  1、赔偿标准先不用着急打听,因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认定为工亡后再查看也不晚:目前应先办理的,应是确定是否工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问题。
  
  2、“在工作时,操作机器,出现意外,当场死亡,是否属于工亡”:
  
  
  (1)如果该厂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用工单位:你朋友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死亡,应当属于工伤死亡。
  
  
  (2)如果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但可以按工伤死亡的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3、建议:
  
  
  (1)如果厂方有营业执照、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催促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朋友父亲申报工伤死亡;如果老板不给申报,你朋友家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厂子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再索赔:如果厂方已经为你朋友父亲交了工伤险,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向老板索要全部赔偿。
  
  
  (3)如果不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可以按工亡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4、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工厂所在地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
  
  三、工亡赔偿法律依据
  
  依据: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答案是肯定的,工亡抚养费用是可以一次性给付的。在平时的工作中,作为员工应该注意自己的安全,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的发生,同时,当发生工亡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申请。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向律师咨询。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药店兼职劳动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一般的工伤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工作当中受到的伤害,有的轻微有的严重,有孩子的家庭,如果有中坚力量的父母受工伤以后,必然会给家里带来重创,对于还的抚养都成了问题,因此在赔偿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抚养费的问题,但是工伤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好多人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此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一般的工伤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程序?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在为出现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但若职员不按照既定的规章从事公务,那么企业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我国超过法律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的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伤残后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才会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当然,是否进行试用期约定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那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生产生活当中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导致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伤害,遭到工伤以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才可以对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相信在鉴定的时候,您对鉴定时间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


·招童工罚款多少?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的,但针对一些特殊的单位则例外,如果有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招录童工的话,一旦被发现就要受到处罚,而这个处罚一般就是罚款。那么招童工罚款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招童工罚款多少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


·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中已经实际取消了劳动教养的说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被劳动教养的人。而此时,他们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究竟可以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吗?下面我们告诉你答案。 一、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这些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一贯实行劳动生产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劳动教养人...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被推至风头浪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事实证明,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安全。国家相关机构也颁布实施了相关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做出了严格且明确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到底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
      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 一、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技术的职业需要越来越多,但是也存在一些危险职业。这类职业受伤的几率较大,因此公司有单位会为员工购买高额保险,以分担风险。如果员工因工受伤,单位是需要给予员工赔偿的,那么,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判定后需要赔偿什么呢? 一、判决书作用 (一)、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1、二审判决作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