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烈上升,另外,用工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之所以越来越多是因为现在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另外就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这些都使得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援助服务越来越重视,然而,光靠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远远满足不了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援助的需求,这就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法律学人投入到工作中,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活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明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私下不能调解,可以申请劳动法律援助。劳动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 已不能保障自己的劳动权利时,就可以申请劳动法律援助,行文至此,相信您对于相关的问题已有所了解,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咨询。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工作未签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方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


·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
      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有时候人们会对相关鉴定结果不认同,这就要对结果进行申诉。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工伤鉴定的申诉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工伤认定结论工伤鉴定不认同怎么申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处理办法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我们知道,在当今这个崇尚法治的社会,人们的契约精神也是不断提高,劳动时签订劳动合同就是重要的提现。可是,仍然会有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发生。那么,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对谁有利?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相关规定?
      工伤问题俨然已经成为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热点问题,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和工资息息相关,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拿到的赔偿也会是不一样的,那么到底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这是您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 对于停工留薪待遇,应是工资总额加上福利。2016年9月19日,肖某因车间突然爆炸,躲闪不及而受到严重伤害,并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半年后,刚刚出院的肖某便向公司索要住院期间的相关待遇,但公司却只同意向其给付月基本工资,...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公路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承包人) : 乙方(分包人)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专项工程施...


·个人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个人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符合规定的单位聘用人员工作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连续缴纳6个月; 2、工作2年以上,且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的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 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其附属工程在建造前,对其所需要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计算,以衡量自己有没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即间接费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有关规定等,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