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除非面临特殊情况。那么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如何支付?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很多时候,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就处于矛盾激烈期,并选择分居,子女甩手由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以离婚为条件等拒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对方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进行补偿。透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尽管支付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特殊条件下,如一方没有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的,可以减免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减免金额作出约定,如果谈不成的话,就得通过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期限是多久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推迟同样也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从而不会承担责任。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用工非全日制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1、概念 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 第69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用地纠纷怎么处理?工程施工是从工程用地基础上开始的,现实中存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工程用地产生纠纷。那么工程用地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当事人应该如何解决?双方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防止出现纠纷?我们根据相关资料,通过下文来告诉您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工程用地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当事人协商解决。发生工程用地纠纷后,当事人之间应本着协商一致、化解矛盾的原则,首先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只有协商不成了,才由政府处理。政府...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
      可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 1.法律咨询服务: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为顾问单位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项目综合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


·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
      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众所周知,对于一个工程来说,质量是其最重要的保证,也是工程建设的根本。然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工程问题,这些问题为日后带来了无穷的安全隐患。那么实际操作中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有哪些问题 1、专业技能有限,施工中个人随意性比较大。管道安装工程的感官标准“横平竖直”,几乎不可能体现,施工中很少使用“平水”、“吊线”等工具,仅仅凭肉眼观查、丈量,误差很大。个...


·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
      秉承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虽然很小心,但是也难免会偶有事故发生。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得到应有的赔偿。那么,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下文我们为您进行总结 注意事项: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或受伤职工,直系亲属.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需加盖公章.3、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一栏如申请人为伤者本人,则填本人;如为直系亲属,...


·年底辞退员工还用发年终奖么
      年底辞退员工还用发年终奖么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事关劳动者再就业及相关社会福利。扣押档案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学法、懂法,遵守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不要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