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榆次修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榆次修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由于过去城市建设不太重视城市规划,加上现在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需要面临着拆迁以及征地工作;为了确保被拆迁征地的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各地方政府都必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并将该标准告知社会各界。那么,榆次修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榆次修文征地土征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开发区晋开征地告字(2016)5号,现将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及位置
  
  1、征收使张村土地位于汇通路东侧和使张村村庄南侧,土地面积183.1035亩,农用地6.4995亩(其中园地4.6215亩,农村道路1.878亩),建设用地176.604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商业和住宅用地。
  
  2、征收韩村村土地位于迎宾西街北、龙蕴路东,土地面积37.4775亩,农用地26.8545亩(其中水浇地24.495亩,农村道路0.8205亩,沟渠0.4425亩,田坎1.0965亩),建设用地10.62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公共设施用地。
  
  3、征收侯方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两侧,土地面积72.804亩,农用地44.4495亩(其中水浇地25.6725亩,田坎2.5035亩,农村道路0.45亩,设施农用地15.8235亩),建设用地28.35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住宅用地。
  
  4、征收龙田村土地位于魏榆路东侧,土地面积63.6亩,农用地36.807亩(其中水浇地36.249亩,田坎0.558亩),建设用地9.1485亩,未利用地17.644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医卫用地。
  
  5、征收杨盘村土地位于杨盘学校北,土地面积80.9715亩,农用地12.4185亩(其中林地5.5185亩,农村道路4.479亩,沟渠2.421亩),建设用地68.553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科教用地。
  
  6、征收北六堡村土地位于108国道东,土地面积51.1905亩,农用地51.081亩(其中水浇地50.1945亩,林地0.315亩,农村道路0.318亩,沟渠0.2535亩),建设用地0.1095亩。征收后土地用途拟定为工业用地。
  
  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共计489.147亩。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办法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使张村土地补偿费为520.05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7.8720万元;
  
  韩村村土地补偿费为112.942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167.6426万元。
  
  侯方村土地补偿费为203.493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63.3700万元。
  
  龙田村土地补偿费为192.1627万元,安置补助费为232.3116万元。
  
  杨盘村土地补偿费为224.3911万元,安置补助费为68.5210万元。
  
  北六堡村土地补偿费为161.1394万元,安置补助费为322.3968万元。
  
  涉及青苗的补偿,按照不超过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涉及地面其他附着物的补偿,需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由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从征地补偿费和财政收入中征缴。
  
  涉及农业人员安置的,由各村村委会统一进行安置。
  
  征地补偿费由开发区统一拨付村委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分配使用,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补偿费由农业、农经部门依法负责监督分配使用。
  
  三、本公告发布之后,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对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中补偿、安置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送达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中?公告中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榆次修文镇的征地补偿按照不同的乡镇划分了不同的标准,并且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也就是被征地的村民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两笔费用。该费用由政府统一发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打至个人账户,确保补偿费用实际发放。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文山州富宁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6087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外)、归朝镇、里达镇、板仑乡、洞波乡、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我们知道,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当事人应拥有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两种证件,两者缺一不可。实践中有些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在房产证过户的同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也应同时过户。那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父母过户给子女怎么办理?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报...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
      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应该怎么办?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继续正常使用即可。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不动产使用证吗?不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在它们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什么情况来确认物权的归属呢?我国《物权法》第17...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


·共用土地土地使用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
       现在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是会有区分一些像是共有土地面积还有分摊面积的,这两种面积的计算是不一样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发生共用土地土地使用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这个问题在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解决,其实在法律上来说的话这是合理的,独用面积如果不好分割的话,那么就会存在公有土地的面积与分摊的面积是一样的情况。 共用土地土地使用积和分摊面积一样是合理的吗? 估计因为是共用宗地的缘故,所以独用面积不好分割,故所有的土地面积没有区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