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总是会难道双方,如果无法通过向协商来解决判决或者是抚养费问题的话,就只能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些纠纷问题,但是司法解决问题后可能还会因为生活状态的变化,经济水平的改变导致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出现,那如果小孩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怎么办呢?
  离婚后无能力独自抚养孩子怎么办?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在判决之后孩子有归属之后可能会因为生活的变化导致出现无力抚养的情况,当然这种现象也是有解决方案的,并不是说一定要判定的一方来抚养,可以进行上诉选择更变抚养权。
  
  
  


·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一、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书要写明哪些内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法院国家赔偿申请范本 赔偿请求人:×××, ,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 ...


·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而言,此时也不能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给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也有一定的方式,那民法典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


·一、没有登记结婚能要回彩礼吗
      一、没有登记结婚能要回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


·离婚后打前妻轻微伤怎么处理
      可以报警要求赔偿,离婚后遭前夫暴打可以报警,根据殴打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经济赔偿责任,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


·一、为躲避妻子故意醉驾被拘是触犯了什么罪?
      一、为躲避妻子故意醉驾被拘是触犯了什么罪? 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而其中出轨的一方因为有着过错,所以一般会少分或者是以赔偿的形式来进行财产分割。2、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到法院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到法院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到法院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


·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请求离婚并赔偿的条件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当中规定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