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城镇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会征用不少的土地进行重建或者是扩建,原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可以因为土地的征用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一般会获得土地和金钱补偿两种,具体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那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呢?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呢?
  
  征地补偿标准中是含有安置费的,一般安置费内容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来确定。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第二十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一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单位自管、私人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房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土建单方造价与原房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原房成新率不足六成的,应按六成标准补足差价);超过原房建筑面积的部分,在安置标准以内的,按土建单方造价结算,多于安置标准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不足原房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原房重置价格结算。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地段差,可予补偿。其具体补偿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因自然间不可分割,使总安置使用面积增加不超过三平方米的,按偿还房本身建筑造价结算。
  
  拆除房管部门直管住宅房屋,应以安置的建筑面积归还房屋产权。
  
  第二十二条 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按原房屋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三条 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按其原性质、原规模,按城市规划安排重建偿还,或者按重置价格给予补偿,补偿款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作价、成新鉴定和重置价格、新房土建单方造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核定,并依照物价变化情况按年适当调整。
  
  第二十五条 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原租赁契约条款变更的,契约应当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六条 拆除有纠纷房屋,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七条 拆除不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的房屋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未定期限已使用二年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使用不到二年的临时建筑,根据使用时间给予重置价格10%至50%补偿。
  
  第二十九条 因拆迁工作不善,使城市通信缆线、供电线路、管道设施遭受破坏的,拆迁人应承担修复责任或者补偿直接经济损失。
  
  拆迁安置
  
  第三十条 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或正式住房证的公民,持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由拆迁人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安置。
  
  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
  
  第三十一条 对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根据建设工程总体性质确定。建设工程为住宅或含住宅的,应原地安置。
  
  对从好地段迁入差地段的安置,可无偿增加10%至30%的安置面积。
  
  第三十二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
  
  第三十三条 拆除住宅房屋,按使用面积安置。原则上拆除多少安置多少。按原面积安置有困难的,可参照当地人均居住面积水平,增加安置面积。
  
  第三十四条 拆迁私人自己作为依法营业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非住宅房屋,应按原建筑面积和原使用性质进行安置;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私人非住宅房屋,按住宅安置,对承租人不予安置;经批准利用私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其安置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以出租房屋为生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私有的房屋,拆迁人应安排房屋所有人的生活出路。
  
  第三十五条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要求减少或放弃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可按应安置房屋的土建造价50%予以鼓励。
  
  第三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搬家补助费标准每户一百至二百元;临时过渡的,加一倍补助。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房过渡的,拆迁人应按拆除房屋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五角至二元的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临时补助费。延长不到半年的,按拆除房屋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一至三元予以补助;延长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按拆除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三至五元予以补助。
  
  第三十八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适当付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本条和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的补助费标准,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按物价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标准中都是包括有土地安置费的,所以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这样的问题我们并不用去担心,对此国家政府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过各个地区发展的状况不同,所以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具体的补偿内容我们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对于“未批先占”的行为,应该向相关部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查处申请,请求国土资源部门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或相关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如果国土资源部门涉及行政不作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6项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仍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要养活这么多的人口,自然对粮食的需求量就是很大的。众所周知我国的主食主要是以大米和面粉为主,而一般肯定是需要在耕地上面才能栽种这些。因而对农用地的保护也是很重要的,但现实中出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而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如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占用农地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外地起诉可以法律援助吗?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外地起诉可以法律援助吗? 一、外地起诉可以法律援助吗 外地人申请法律援助和当地人是一样的。全国都一样,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如果没有一般要到法律援助机构领一个,然后去街道盖章),案件相关证明,(如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上是本人拿以上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申请。 当事人与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后,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为:由...


·甘肃榆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甘肃榆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在我们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是分为很多种不同的情况的,由于每个地区的情况都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所以,我们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标准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您知道甘肃榆中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标准吗?其实,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当地是将土地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 甘肃榆中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外、兰州国家高新区榆中园区、青城镇...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一些单位拿到土地后,由于生产计划有变,导致土地闲置,这时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出现漏洞,使土地转让发生纠纷的事情也不少。处理纠纷,双方要合理合法的进行,不可使用暴力。那么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城镇化的发展,多少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并且在此过程中,肯定会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来弥补给其带来的损失。对于征地补偿,很多被拆迁人的子女都会有一个疑问,即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少生优生,独生子女开始享受各种奖励、优惠,包括经济补偿、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的特殊待遇。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在土地征收...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会征用老旧的城市土地或者是城市周边的土地用作开发,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征地的现象更是常见,遇到征地的情况首先我们自身需要对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有所了解,那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最新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广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国家有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同时被征收者可以得到适额补偿。我们知道,由于我国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地的生活水平也是存在差异的,故国家政策的条款在各省市的具体实施、尤其是价格方面也存在着相应的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广西征地补偿价格的计算公式的相关信息。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三、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四、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一)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