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了解本区域的征地问题,就应该查询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两种: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新雅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炭步镇、梯面镇、赤坭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二、广州市花都区征用土地补偿暂行办法
  
  为加强征地管理,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区统计部门审定的征地前三年的水稻平均年产值(经区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作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依据。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根据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负责收集、调整并报区政府批准。
  
  第二条 本区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六级
  
  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花都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
  
  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花都中心城区40平方公里范围外新华镇的其它土地,新机场控制区和花山镇、花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的土地;
  
  三级:花山镇、花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和狮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的土地; 四级:炭步镇、赤坭镇、芙蓉镇、北兴镇、花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内和狮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的土地;
  
  五级:炭步镇、芙蓉镇、北兴镇、花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和梯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内、赤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除白坭河、114省道(旧广清公路)以西范围的土地;
  
  六级:梯面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范围外,北兴镇的狮前村及赤坭镇的白坭河、114省道以西范围的土地。
  
  各级土地的分界线,以区征地补偿等级分布图为准。
  
  第三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原则
  
  (一)被征用土地的原地类和青苗合理种植数量参照区水果种植规格标准,按本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拆除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附着物,按本办法补偿。
  
  (三)征地或预征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四)多年生林木、果树,按本办法补偿。办理补偿登记后,未经用地单位同意,私自砍伐和移植的不予补偿。
  
  (五)征地或预征土地公告发布后,各种农作物、建筑物及附着物,被征地单位和个人不按征地公告的规定办理补偿登记的,由征地单位和村社办理证据保全,补偿费用拒领的,由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六)违法用地上的附着物和违法建筑物,不列入征地补偿范围。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级差调节费的计算方法及土地分类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办法:征用前三年水稻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补偿倍数。
  
  (二)土地补偿级差调节费:按土地级别的差异分别补偿,其中:一级10493元/亩,二级9063元/亩,三级5608.5元/亩,四级4815元/亩,五级3367.5元/亩,六级2580元/亩。
  
  (三)土地分类标准
  
  1、水田:指灌溉水田、水田改造的菜地、水田改造的园地;
  
  2、鱼塘:指水田开挖的鱼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3、其他耕地:指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藕地、耕地改造的园地、鱼塘,但可复耕的土地 ;
  
  4、其他农用地:指农村道路、不能复耕的鱼塘、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其他农用地;
  
  5、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批准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集体土地(自留建设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等);
  
  6、林地和未利用土地:指山地、荒地、沼泽地、滩涂等。
  
  第五条 青苗补偿标准(含当年农业税)
  
  (一)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
  
  属短期作物,按一造产值补偿;农作物间种水果的,只能选择一种作物补偿;属多年生长作物,根据其种植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
  
  1、水田青苗最高补偿:一级900元/亩,二级850元/亩,三级800元/亩,四级750元/亩,五级700元/亩,六级650元/亩。
  
  2、菜地青苗最高补偿:一级1200元/亩,二级1100元/亩,三级1000元/亩,四级900元/亩,五级800元/亩,六级700元/亩。
  
  3、鱼塘最高补偿:一级2500元/亩,二级2200元/亩,三级2000元/亩,四级1800元/亩,五级1600元/亩,六级1500元/亩;另补推塘费500元/亩。
  
  (二)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参照种植标准(详见附表2)进行补偿;未达到种植标准的,按实际种植数补偿;超过种植标准的,超出部份不予补偿。
  
  1、荔枝、龙眼分优质果和普通果(优质指桂味、米枝、石硖,普通指杂枝、槐枝、妃子笑、绿叶、乌园等)。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树叶平均覆盖面计算补偿,补偿费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1)果苗:优质的每棵10元以下,普通的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优质的80元/米,普通的50元/米;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优质的100元/米,普通的80元/米;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优质的200元/米,普通的150元/米;
  
  (5)直径3米(含3米)以上:优质的300元/米,普通的250元/米。
  
  2、沙梨、柿子、柚子、杨桃、黄皮、芒果、人参果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棵补偿。
  
  (1)果苗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的30元/棵;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的80元/棵;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的150元/棵;
  
  (5)直径3米以上(含3米)的200元/棵。
  
  3、枇杷、三华李、石榴、柑、橙、桔、菩提子、乌白榄、青梅、青枣等其它果树符合种植标准的按棵补偿。
  
  (1)果苗每棵5元以下;
  
  (2)直径0.5米至1米的25元/棵;
  
  (3)直径1米(含1米)至2米的60元/棵;
  
  (4)直径2米(含2米)至3米的100元/棵;
  
  (5)直径3米以上(含3米)的150元/棵。
  
  4、木瓜、香蕉、大蕉、桃花、蒲桃补偿标准。
  
  (1)木瓜:根据其长势和挂果情况,按照20元/棵、10元/棵、5元/棵三个档次补偿;瓜苗2元/棵。
  
  (2)香蕉、大蕉:1.5米以下3元/株,1.5米以上(含1.5米)的10元/株;
  
  (3)桃花:苗2元/棵,已嫁接移植一年期的20元/棵,二年期的30元/棵,种植三年以上的50元/棵。 桃花每亩补偿不超过150棵。
  
  (4)蒲桃:果苗3元/棵,一至两年期内(含两年)的25元/棵;二年期以上开始产果的50元/棵。
  
  5、菠萝、西瓜、甘蔗:苗1000元/亩,开始产果或即将收获的2000元/亩以下。
  
  6、未列入本补偿办法的其它果树,按同类经济价值给予合理补偿。
  
  (三)木、竹类补偿标准
  
  1、杉树、松树:树苗2元/株,胸径5厘米以下10元/株,5厘米(含5厘米)至10厘米的15元/株,
  
  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25元/株。
  
  2、桉树、杂树:树苗2元/株,胸径5厘米的5元/株,5厘米(含5厘米)至10厘米的8元/株,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20元/株。
  
  杉树、松树、桉树、杂树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200株。
  
  3、竹类:竹(撑高竹、老历竹)高5米以上(含5米)能成材使用的5元/条,竹高5米以下的2元/条。 其它竹类,竹高5米以上(含5米)的4元/条,竹高5米以下2元/条。
  
  竹类每亩补偿条数不超过800条。
  
  (四)花卉场、盆景场补偿标准
  
  盆栽的花卉、盆景3000元/亩以下,地栽的花卉、盆景5000元/亩以下。
  
  (五)果苗场、树苗场补偿标准
  
  果苗、树苗3000元/亩以下。
  
  第六条 房屋和地上构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1、框架结构房屋:一等550元/平方米,二等500元/平方米,三等450元/平方米,四等400元/平方米,五等370元/平方米,六等350元/平方米(等级标准详见附表3)。
  
  2、混合结构房屋:一等450元/平方米,二等400元/平方米,三等370元/平方米,四等350元/平方米,五等300元/平方米(等级标准详见附表3)。
  
  3、红砖墙、瓦顶房屋250元/平方米。
  
  4、金包银墙、瓦顶房屋230元/平方米。
  
  5、土墙、混砖墙、瓦顶房屋200元/平方米。
  
  6、框架结构基础
  
  (1)单纯建好基础的,按建基面积150元/平方米;
  
  (2)建好首层的,按建基面积100元/平方米;
  
  (3)建好二层的,按建基面积50元/平方米;
  
  (4)建好三层以上的(含三层),不给基础补偿。
  
  7、混合结构基础
  
  (1)单纯建好基础的,按建基面积120元/平方米;
  
  (2)建好首层的,按建基面积80元/平方米;
  
  (3)建好二层的,按建基面积40元/平方米;
  
  (4)建好三层以上的(含三层),不给基础补偿。
  
  8、简易(临时)房屋
  
  (1)红砖墙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15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80元/平方米;
  
  (2)泥砖墙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8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40元/平方米;
  
  (3)红砖墙石棉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8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60元/平方米;
  
  (4)泥砖墙石棉瓦顶:平均高度2.5米以上的60元/平方米,平均高度2.5米以下的40元/平方米;
  
  (5)竹木油毡棚1年之内(含1年)的30元/平方米,1-2年(含2年)的20元/平方米,3年以上(含3年)的10元/平方米。
  
  9、民宅飘檐、飘板和行李架
  
  (1)瓦木结构的50元/平方米;
  
  (2)水泥混凝土结构的100元/平方米。
  
  (二)构筑物、附着物(含基础)拆迁补偿标准
  
  1、天井,30元/平方米;
  
  2、石或红砖结构的挡土墙,50元/平方米;
  
  3、24厚红砖围墙,70元/平方米;
  
  4、18厚红砖围墙,60元/平方米;
  
  5、12厚红砖围墙,50元/平方米;
  
  6、泥砖围墙,30元/平方米;
  
  7、混凝土晒场,30元/平方米;
  
  8、三合土晒场,20元/平方米;
  
  9、手摇抽水泵井,200元/个;
  
  10、家庭自挖饮水井400-600元/个;
  
  11、粪池,砖、水泥结构20-50元/立方米;
  
  12、果场、花场、林场内的水井100-200元/个。
  
  第七条 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一)工厂拆迁按建筑物补偿标准补偿;
  
  (二)设备搬迁给予适当的搬迁费。
  
  第八条 迁坟补偿标准
  
  (一)土坟200元/穴;
  
  (二)砖或水泥结构的坟墓300-500元/穴,个别特殊的(指太公山)可适当增加补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穴;
  
  (三)骨坛60元/罐。
  
  第九条 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土地或滩涂,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应当根据原使用单位的投入情况,按不高于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同类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给予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办法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有关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要了解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就应该参照当地公布的相关文件。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主要是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土地性质,还包括了迁坟补偿标准等,相对于其他地区的征地标准标准更为详细完善。因此,在参考时候价值也更高。如果您还有困惑,建议咨询网站律师。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容忍,那就家庭内部矛盾了,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无法容忍,那就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呗。那么怎么解决呢?现在跟着我们来看看两地分居老婆偷人到底该怎么办! 一、两地分居老婆偷人怎么办 当自己的老婆出现偷人的情况时,万不得已采取离婚解决问题,这点我相信您应该都有这个意识。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而两地分居老婆与他人同居就是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 1...


·宜宾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宜宾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 、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


·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房子就是他们的唯一住所,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一旦房屋强拆他们唯一的住所对农民来说可能真是无家可归。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离婚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虽然这两种离婚方式的过程都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只不过需要的资料是不大相同的。那么,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呢?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


·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一、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公告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没有盖章,征收公告是没有效力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简单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征地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往往很多是由于国家进行公共建设,出于公益目的的需要。例如,在南宁市武鸣区就是为了进行公共建设,所以需要对于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征地。为了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南宁市政府制定了征地补偿办法。我们将针对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2017年南宁市武鸣区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进一步规范我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工作,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


·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有保险吗?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有保险吗?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二、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需要什么...


·青岛地区高温费是怎样的?
      在炎热的夏天,劳动人民依然要顶着酷暑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政府如果不能给高温下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降温措施,那么就要给发放一定的高温补贴。青岛的夏天也是相对比较热的,那么2017青岛地区高温费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一、青岛市高温补贴政策 青岛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


·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一、哪些情况属于宅基地纠纷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