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近年来,在各地都开展了大量的征地补偿工作,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的征地补偿争议,为了更好的杜绝这些征地补偿征地,新沂市政府制定了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的实施方案,有了相关的方案,征地工作者可以依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工作,被征地人民可以更好的了解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利于征地补偿工作的进行。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
  
  新沂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进一步规范征地和补偿安置工作,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及《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徐政规〔2014〕1号),结合新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新老政策衔接,确保社会稳定。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通过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着力规范全市用地程序,保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二、相关规定
  
  1.关于新政策执行时间
  
  2013年12月1日后征收土地的,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2.关于遗留问题处理
  
  对2013年12月1日前,先期用地并实施补偿的,凡未办理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的,由属地村组通过宣传,征求被征地农民意愿。村民愿意退还已领取安置补助费的,按新征收土地政策执行;不愿意退还的,以家庭为单位,提供16周岁以下家庭成员名单,签订协议,折抵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不再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3.关于人口界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负责落实。参加被征地农民保障的人口为享有承包地的人口,被征地农民的名单以家庭为单位,由村组提供,提供的名单要参考村组年龄结构比例。
  
  4.关于人均耕地比率
  
  为保证征地补偿新老政策衔接,各村组人均耕地比率以1994年二轮承包为基点。
  
  5.关于资金保障
  
  社会保障统筹资金列入征地成本,在挂牌出让底价上增加3万元/亩。保障资金不足的,由享有土地收益的财政负担。
  
  6.关于先期用地补偿
  
  严格控制先期用地规模,因重大项目确需先期补偿的,必须申请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落实预期用地指标的前提下,把握用地时间节点,方可实行先期补偿。人社部门先行进保,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待国土部门报征土地后,再完善征地保障手续。
  
  7.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工作
  
  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的原则,鼓励有条件村组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土地置换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完成农转用报批手续后方可改变用途。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征收预案
  
  各镇(街道)会同国土部门对新征收土地制定征收预案,具体包括地块位置、历史补偿情况、村民意愿、潜在风险评估、补偿政策、补偿标准、拟参保人数、年龄结构、补偿费用总额。
  
  2.征地告知
  
  市政府将拟征地地块依法上报审批前,属地镇(街道)会同国土部门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拟征地所在地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予以告知。
  
  3.签订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
  
  征地告知后,属地镇(街道)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依法依规共同确认,并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
  
  4.确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和名单
  
  人社部门核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核定的人数预提供被征地农民名单。被征地农民的名单以村组为单位,实行村民自治,经商定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民政府,并送至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国土部门。
  
  被征地农民的信息包括被征地地块位置、面积、被征地农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段、身份证号和征地补偿费款项等基本信息。
  
  经依法批准实施征收后,将土地征收决定及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予以公告,并依法实施补偿。
  
  四、部门职责
  
  市国土部门具体负责征地业务上报审批、征收公告以及业务指导。
  
  市人社部门负责核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代缴和发放;签订社会保障确认卡,建立个人分账户,制定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
  
  市财政部门负责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及该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核算;负责将预存征地补偿账户资金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市监察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监督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市农工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牵头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会保障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监督指导及征地风险评估工作。
  
  新沂经济开发区、锡沂高新区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被征地农民信息台账和征地补偿台账,确认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具体名单;负责指导村集体依法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协调指导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新沂经济开发区、锡沂高新区以及各镇(街道)要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2. 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政策,为新旧补偿政策平稳过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切实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3. 强化业务培训
  
  分层次、分类别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深入解读政策内容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依法征地、依法补偿的工作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可以更加全面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约束征地工作者的工作,以免的出现利用征地补偿工作进行个人利益的违法行为,新沂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不仅规定了征地补偿的标准还规定了农民社保的内容,农民参与社保,可以保障日后的生活,具有一定的长远意义。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了,为了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是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等情况都不会过户。一、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情况二,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地证,没...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开荒土地所有权属于开荒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的使用权。 二、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这样的问题,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一、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破产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具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评估价值作底价通拍卖、招标等式依转让处置企业土使用权所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足部应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企业破产前维持产经营向职工筹借款项视破产企业所...


·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中公共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东莞征地拆迁暂行规定 根据东莞市各镇街和园区经济发展水平,以镇街和园区为单位将集体土地划分为两类片区:第一类片区范围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长安、虎门、厚街、石龙、寮步、常平;第二类片区范围为第一类片区以外的其他镇和园区。两类片区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及安置补助 (一)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土地使用者变更申请书内容有什么?
      土地使用者变更申请书内容有什么? 土地使用者变更申请书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范文: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家庭地址,签名并盖...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很多时候政府修建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中需要用到居民的土地,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想居民征收土地并且对被征收土地的老百姓加以补偿并且妥善安置。这样就使得各地公共基础设施顺利修建的同时老百姓也能衣食无忧,那么我们就一起来解读一下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