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如何解散?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

   结婚容易离婚难,同样道理,公司成立容易解散难。根据我国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只有四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在实践中,第四种情形是公司经营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却也是最容易解散公司的方式;第三种情形也比较容易做到,只是手续烦琐而已;第二种情形是最难做到的,好合好散,说易行难;第一种情形虽然很容易界定,却往往会出现控制股东不积极清算的情况。虽然在第一、三、四种情形下解散公司并不困难,但是对于希望解散公司的股东而言,似乎却是难以期待的情形,多数股东因此转而希望通过协商并进而形式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然而协商解散却又是很多公司无法做到的事,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解散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如果不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就会束手无策;或者在大家都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情况下,部分股东不同意,其他股东也就只好奉陪到底。



  

股东不能以适当的理由解散公司,将导致公司陷入困境或者股东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和经营管理上是实行资本多数决和公司董事集中管理,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大股东滥用表决权和公司董事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现象非常普遍,小股东权益因此受到侵害,却又不能启动解散程序,只能听任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二、“三十六计走为上”,然而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却又无法象上市公司的股东那样抛售股份,“用脚投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权,甚至许多公司在章程中禁止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这样就造成股东的出资被长期占用,却没有或者很少收益。三、很多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为保证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事务的管理,通常会通过各种手段在股东会层面和董事会层面分散公司的表决权或保留少数股东对表决的否决权,使公司容易陷入僵局,无法形成解散决议。另外还有一些公司股权结构的设置本身就决定了公司股东必须协商一致,否则无法通过任何重要决议,使公司容易陷入僵局,无法形成解散决议。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为节约成本,被企业裁员之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被裁,补偿金中是否包含每月应有的补助和奖金? 经济性裁员可依法获得经济性补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被裁...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那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资不抵债的含义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二、资不抵债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不一定要申请破产,公...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第2 款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 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2)申请目的。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 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的,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指破产...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 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1) 请求事项。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清算组应当自...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么样? 银行作为人们存储资金的平台,在出现入不熬出等多种情况下的时候,也是能申请破产的。当银行申请破产时,就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对银行进行破产清算。那么银行破产清算的清偿次序是怎样的?下面,带您了解银行破产清算的次序。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 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主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 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是必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但此时会产生一些其他后果,那么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依法...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规定的两户一伙,这一观点认为,个人破产就其本质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实质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和自然人的破产,包括普通合伙破产、隐名合伙破产、自然人破产、个体工商户破产及遗产破产等...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职责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必须采用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经济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