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有什么依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有什么依据?
  
  当我们听到单亲家庭时,尤其是离异这种情况,都会有一些动容,不是为父母之间的感情而惋惜,而是替孩子难过,担忧孩子不能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世界上的家庭有千万种,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接下来想要解决一下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这个问题。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孩子对于父亲或者母亲来说都是最亲近的人,因为他们是血脉相承的。不论父母之间出现任何问题,都不能波及孩子。尤其是有两个男孩的家庭,有效的解决两个男孩离婚归谁抚养这个问题,才能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健康的成长。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以下内容有本网编者为您提供,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可以通过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这一法律途径得以实现,下列内容是变更...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一、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是可以的,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如下: 1、《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意味着家庭关系的破裂。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之一。那么当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分配离婚双方当事人财产,与孩子满20岁是否有关系呢?请看下文由我们为您一一阐述。 孩子20岁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再婚对抚养权有影响吗?
      离婚纠纷出现后往往导致纠纷出现的原因就是抚养权的纠纷问题,在法院判决抚养权后另外一方获得探视权的同时还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但是之后用有抚养权的一方再次结婚的话,很多人就想要了解是否可以更换抚养权所属,想要得知再婚对方有孩子抚养权吗。 再婚还会拥有孩子抚养权吗?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


·国家赔偿形式有哪些?
      中国这个强大的行政机构每天大小事务不断,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需要国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涉及到赔偿和国家的赔偿形式。国家的赔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样对社会的和谐和人民与国家都会带来好处的。到底国家对人民的赔偿都有哪些方式呢,让我们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1、支付赔偿金。 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


·未婚抚养权应该怎么确定1.非婚子女由母亲实际抚养
      未婚抚养权应该怎么确定1.非婚子女由母亲实际抚养,意思就是说未婚生子的孩子跟随母亲生活。那么非婚子女的生父要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要一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2.非婚子女的目前与他人结婚,如果继父愿意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话,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就可以酌情减少或者不用交付;3.非婚子女的生父要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和孩子生母一起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转交法院,有法院判决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


·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提出了结婚申请之后,此时会对男女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此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批准,现实中也是存在很多因为不满足条件,而导致无法领证的情况。那如今我国规定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


·离婚以后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以后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离婚证。3、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二、结婚登记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些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会在没有权利行使的情况下造成公民的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要索求赔偿。所以国家为了弥补所犯下的错误所规定了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那么当我们受到侵害时就会想要知道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所以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一下。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查不到结婚档案不一定算无效婚姻,因为有些事实婚姻也是会被法律承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后配偶因为犯罪而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这会导致夫妻长时间的分居两地,对双方的感情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就会出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情况。但此时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然不太可能协议离婚,就只好诉讼离婚。因此说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其实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程序,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