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的理论及房屋登记证制度,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将购置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这一行为实际上包含了财产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父母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屋产权证书记载的名字是未成年人时,房屋产权人应当是未成年人本人。依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人不能将该房产列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二人离婚后,在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之前,该房产暂由获得儿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二、房产过户给未成年人有风险吗?
  
  首先,如果是贷款房,办理按揭手续会比较繁琐,通过审核也相对困难;
  
  其次,购房后到孩子满十八周岁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表示父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无法自由处置房屋;
  
  第三,夫妻万一感情不和,孩子名下的房子极有可能会造成新的纠纷;
  
  第四,万一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就没办法收回房子。
  
  三、婚前买房婚后怎么加名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所需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
  
  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所需费用: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共110元。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所需流程: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的银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无贷”
  
  所需费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用纯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积金 商业贷款的,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我们提醒:具体办理费用以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准。
  
  一般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那么此时该房产就属于未成年人所有了,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而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因而对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租房网签备案税金要缴纳多少?
      一、租房网签备案税金要缴纳多少?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


·一、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一、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周期较长、办理的流程又较为复杂,很容易就引发纠纷。出现二手房卖房违约的现象,那要是碰到违约应该怎么办,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 2、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


·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男女双方在处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在拟定离婚协议书以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一般情况下,只要签字就代表着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都是同意的,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会对房产的分割也会做出相关约定,问题是有些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以后,不过多久又开始考虑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一、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可以起诉,但可能法院不会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
      贷款买房所需证件:如果为已婚人士的话,贷款买房则需要结婚证,户口本及本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并且携带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前往办理。如果办理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配偶也同样需要出示收入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如果是未婚人士的话,只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户口本,收入证明和身份证即可。贷款买房所需手续1.查询购房资格现如今在购房之前,我们一定要查摸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因为我国大多数的一二线城...


·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一、过户房产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1、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


·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财产如何划分?
      新婚烟法的出现,给本缺乏安全感的夫妻们引发了一场争议,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房价的不断飙升,很多夫妻便把目光聚集到了房子上,对大部分的家庭而言,房子占据了几乎他们是大部分财产,那么离婚以后房子纠结会归谁所有,财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讲。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一、是否遗嘱房产不能赠予单方? 遗嘱房产是可以赠予单方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1、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他健康状况良好,思维清晰;二是老人能够出具三证,以证明房产是自己独自一人拥有的,也就是自己有完全支配权的。 2、年轻人也有立遗嘱的,通常是财产不给配偶,只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钱可不能随便就花出去了。作为房地产方面的门外汉,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如何买房,其实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告诉您究竟该如何买房才是比较好的。 一、购房者应如何买房才好 第一步验证:买房前应该多方了解开放商实力及信誉,确认开发商开发主体资格,确认所销售楼盘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预售许...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出租合同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


·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一些关于财产方面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为了防止罪犯将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藏匿或者转移,都会事先将被告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但是刑诉法并没有赋予法院永久查封的权力,那么,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房子查封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