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这个社会的步伐越来越快,而我们国人的思想也不像过去那么落后,在过去男方女方结婚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现在讲究的是自由恋爱,结婚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同时也出现了新的词语“闪婚”,而伴随而来的则是“闪离”,顾名思义就是快速离婚,在离婚中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
  双方自愿;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共同到发给自己结婚证的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签好离婚协议,发给离婚证。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感情破裂则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感情是否破裂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普通人并不好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审理离婚并不以过错为标准,而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等。结婚是指一男一女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也是夫妻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依据。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方式(配偶的死亡是婚姻关系终止的另一种方式),是配偶生存期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离婚的结果不仅直接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且关系到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家庭和亲属关系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夫妻之间如果没有了感情,生活在一起当然是一种痛苦。离婚虽然是无奈之举,但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脱不幸婚姻的方法。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各有不同,也相互联系。在实际生活中,一部分人认为,男女双方只要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就自然而然的离婚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结婚是需要登记部门登记的,而离婚同样需要依法办理手续。产生这种错误观念的原因在于其混淆了结婚与同居这两个概念的含义。结婚是指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二人可能同居,也可能没有同居;而男女二人同居既可能是领取了结婚证的同居,也可能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双方自愿在一起的生活。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同居,双方不想在一起生活了,只是解除同居关系,涉及不到离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但未登记而又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另说)。下面,律师就离婚的两种方式作一个简单的说明。
  二、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双方自愿离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定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双方自愿;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共同到发给自己结婚证的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签好离婚协议,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特点是:离婚快速、效率高、简便易行、成本低。但问题是:相当多数的人在离婚问题上已经闹的不可开交,矛盾重重,根本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离婚,别无他法。
  三、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无法进行情况下的做法。其实质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财产(债务)处理不能达成一致。以上三点只要有一点存在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关于诉讼离婚,本文只就离婚做一分析,而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另有表述。在诉讼离婚中,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感情破裂则判决离婚;感情没有破裂则判决不准离婚。感情是否破裂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普通人并不好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审理离婚并不以过错为标准,而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需要考虑的原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等等。近年来的离婚案件可以说是越来越多,夫妻双方有协议离婚的,也有为了那么一点财产的分割闹上法庭的,也有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闹上法庭的,可以说每天都有人在离婚,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随之而来的现象,无法理解,所以奉劝您结婚需谨慎,搞不好财产就变成了别人的,具体的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在文章中说的很清楚,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去咨询律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给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给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 《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怀孕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怀孕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结婚之前,都同居一段时间,如果相处融洽,则可以考虑正式结婚。有些年轻男女在同居期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多见的,民法典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那么民法典关于同居怀孕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民法典关于同居怀孕的规定有哪些?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征收后给予被征地着一定的补偿,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也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生活在南京的公民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买卖安置房呢,也即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一、南京安置房能买吗? 很多购房者由于房价的压力转而关注拆迁安置房。安置房能不能买取决于安置房可以买卖与否。如果买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就需要有...


·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现在夫妻离婚发生财产分割纠纷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的越来越多,因为您都相信法院审理案件的公平公正。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最后阶段,就是宣读判决书,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民事诉讼法对当庭宣判仅做了一般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


·抚养权争夺能一直起诉吗?
      抚养权争夺能一直起诉吗?1、抚养权争夺不能一直起诉,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的更。有下列情...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


·分家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分家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分家协议书属于民事合同,只要是分家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六)立约人、证人...


·老人去世没遗嘱怎么分家产
      老人去世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这样,以至于很多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在写过离婚协议书以后也想要进行公证。下面,下编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
      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一样吗?家庭纠纷打架致轻微伤和二级轻伤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为打架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家庭纠纷打架致二级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1、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